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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水利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 来源:办公室
  • 时间:2018-02-27 1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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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省“百项千亿”工程、市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剿灭劣Ⅴ类水等决策部署,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平稳增长的发展势头。

      一、2017年全市水利工作

      (一)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完成水利投资103.6亿元,占年度目标95亿元的109%;其中重点工程完成投资83.5亿元,占年度目标80亿元的104%。各地积极破解项目审批及政策处理等难题,加大水利投入,采用了PPP等新的投融资模式,盘活镇乡(街道)水利设施资产,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水利建设资金总体得到保障,土地要素基本保障有力,有力地推进了工程实施进度。

      洪水蓄分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奉化葛岙水库工程公路迁建工程已开工,移民大纲已上报省政府。宁海清溪水库工程已获得省发改委立项受理。姚江西分工程已实现开工。西排工程总干渠导流明渠实现通水。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的慈江闸站、澥浦闸站、化子泵基础处理基本完成。余姚扩大北排工程的陶家路江二期一标段已完工;北排一通道(临海大浦南延)工程完成立项。三江常态清淤工程完成清淤130余万方。

      洪涝分治工程初显成效,余姚城区包围工程的城区堤防一期、二期已完成;候青江闸泵具备通水条件;海曙鄞江堤防整治工程正在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东钱湖北排工程完成可研报告技术审查。平原排涝河道工程加大建设力度,县江龙潭段主体基本完成;慈溪新城河一期、二期,鄞州九曲河整治工程,宁海东部沿海排涝工程,象山城区东大河等开工建设。分级保护工程加快建设,奉化江风棚碶等6座沿江泵站进展顺利,新泓口闸外移工程开工建设。镇村防洪工程取得新进展,完成小流域治理65公里;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工;107座山塘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象山下沈、黄湾等标准海塘维修加固开工。

      水源工程进展比较顺利。钦寸水库实现下闸蓄水试运行。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工程隧洞已全线贯通。宁海西林水库、杭州湾慈西水库按计划推进。宁波至杭州湾引水工程、横溪水库至东钱湖水厂引水工程开工建设。

      (二)防汛防台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虽然2017年我市气候总体平稳,但在汛期也相继遭受了“6.11梅暴雨”和“泰利”、“卡努”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汛期,全市平均降雨量1115毫米,较常年偏多9%。其中梅雨量达354毫米,比常年梅雨量偏多1/3。出梅后,我市持续20多天高温无有效降雨,导致部分山区用水紧张,姚江下游及部分平原河网出现严重蓝藻水华。9-10月份,又先后受到台风“泰利”和台风“卡努”外围环流结合冷空气的影响,都造成了区域性强降雨。

      各级各部门始终把“不死人、少伤人”作为最高目标,突出抓好船只避风、工程保安、灾害隐患点巡查排险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等安全防范工作,全市累计转移各类危险区域人员2.8万人。各区县(市)及重要小流域洪水风险图编制有序推进,水文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6个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避险、救助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各级防指突出抓好大中型水库和三江流域洪水管理,采取预泄预排和拦蓄、抢排等措施,在今年防御“卡努”台风等强降雨过程中,大中型水库实现库区来水全拦,有效减轻了下游防洪压力。全年市防指共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响应5次,水利、气象、海洋、交通、国土、城建、旅游、民政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部门联动、军民合力防灾抗灾。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没有因汛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一年来,我市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验收为总目标,积极参加剿灭劣Ⅴ类水、饮用水源保护、河湖库塘清淤等工作,示范试点成效突出。

      圆满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8月,我市正式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验收,经过三年努力,投入316亿元,全面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的各项建设目标与任务。全市已实现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五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累计建成了19个水环境整治示范镇和345个水环境示范村,打造了北仑小浃江、古林西洋港河等一批亮点生态河道工程,全市河道水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落实。按期完成全市合法保留的51个入河排污口的审核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宁波至杭州湾新区引水工程区域节水评估专题报告》编制审查,为全省开展区域节水评估的首例。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及时关闭了白溪水库旅游景区。启动实施第三轮用水城区与供水库区挂钩结对工作,由10个用水城区挂钩结对供水库区10个乡镇(街道),每对结对帮扶资金提高到每年200万元。全市共开展河湖执法专项巡查1983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8381公里,巡查水域面积419平方公里;现场制止处理违法行为645件,立案查处偷排泥浆等涉水案件36起;坚持以“无违建河道”创建为抓手,完成了全市省级、70%市级河道基本无违建目标。《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改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

      积极开展剿灭劣Ⅴ类水工作。全市河湖库塘完成清淤方量1381万方,占年度计划的138%,其中剿劣清淤完成226万方,占年度计划的113%。河道综合整治完成316.6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37%,新增水域面积3.5平方公里。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平原河网环境补水工作的意见》以及《2017年宁波市区平原河网环境补水方案》,组织开展《宁波市区河道引配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市累计实施环境补水3.6亿立方米,其中市区1.6亿立方米。

      农田水利建设扎实推进。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建设6万亩。象山、奉化等地中央小农水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完成喷微灌面积2.3万亩,与市农科院建立了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核心基地。

      (四)水利管理改革扎实推进。更加重视总结推广基层的试点经验,打造水利工程管理升级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严格审批与提高服务并重,其中可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9项,占应纳入事项的100%,达到了市政府提出的“力争覆盖80%左右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要求。年初以来,市级涉河涉堤等水利行政审批办理完成100多件,已通过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快递送达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无超期办理现象。

      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完成305项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和验收,慈溪市示范县和余姚梁弄等8个示范乡镇实现“五年创标任务两年提前完成”。在全省率先开展2016年创标工程“回头看”和运行管理平台专项检查。

      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继续加强。联合发改等5部门印发《宁波市水利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起草了《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等。不断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通过季度评价、实时推送信息,实现全市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水利现代化工作扎实有效。从2012年以来,相继建成了一批水工程、水生态、水文化等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完成宁波市水利现代化试点阶段性总结评估工作,到2016年底宁波水利现代化实现程度为84%。

      水利科技创新取得突破。《滨海城市洪涝风险动态预判与智能跟踪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全国大禹水利科技二等奖、《宁波市水文数据管理与分析应用系统》荣获省水利科技创新三等奖,《农村河道水环境生态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荣获宁波市科学技术三等奖。

      质量与安全保障有力。对蟹浦闸泵、化子闸泵、慈江闸泵三个大型闸泵进行水利智慧质监试点工作,通过安装人脸识别考勤系统,配备应急指挥智能终端等,实行在线监控。22个文明标化工地通过中期验收。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与安全事故。

      (五)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努力建设一支讲奉献、有担当、干成事的水利铁军。

      一是抓责任落实。出台了市水利局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履职清单,狠抓“四专三书一报告”落实到位,建立了市水利局党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情况互通制度,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是抓学习教育。通过市水利局党委中心组、专题辅导报告会、党支部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推动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抓风险防控。开展领导干部15个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和管控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等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市本级编制了化子闸泵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提出了建设单位人员行为“10个不准”,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

      四是抓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纪律。大力开展市水利局“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局领导领衔24个小分队,建立“大脚板”月通报督办和“小分队”联络会商工作机制,推动清溪水库等一批难题取得突破。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水利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防洪排涝基础比较薄弱。“小雨、大洪、高水位”比较常见,个别区域受淹风险已经暴露出来。二是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生活饮用水保障能力还不强,区域生态用水矛盾比较突出。三是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各地水利资金筹措比较困难,资金和土地要素保障制约因素显现。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水利工作安排

      2018年,作为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承上启下之年,全市水利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首位”的重大机遇,从解决我市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入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强建重管,朝着建设“防洪排涝能力更强、水资源保障水平更高、水生态环境更美、农田水利基础更实、水利事业发展更好”的水利现代化体系奋斗,努力为宁波“名城名都”建设作出新贡献。全年计划实施推进重大水利项目48项,重大前期项目14项,年度计划投资确保完成100亿元,其中重点工程85亿元。主要任务有:

      (一)聚精会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狠抓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强化实施“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全市防洪排涝格局。一是保续建,2018年共安排续建项目26项,计划完成投资55.7亿元。推进姚江西排、余姚西分、余姚北排、姚江二通道、葛岙水库等流域治理6+1工程,加快推进慈溪新城河、奉化溪口剡江、象山东大河、宁海东部沿海防洪排涝、鄞州九曲河、海曙五江河、江北大河以及庙堰、孔浦等沿江闸泵建设。二是保开工,2018年共安排新开工项目9项,计划完成投资21.3亿元。重点实现海曙鄞江堤防、东钱湖北排工程及早开工,以及推动慈溪中部三塘横江、奉化东江剡江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三是保储备。2018年共安排重大前期项目12项,总投资规模100亿元以上。重点要加快余姚北排一通道、二通道(青山港及奖嘉隆江)、海曙西部沿山干河、奉化龙潭滞洪区、鄞州内河水位控制工程一期等项目的前期审批进度。另外,面上洪涝治理项目上,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3座,山塘全面整治100座,启动象山大目涂二期、宁海门前塘、奉化山林塘等海塘维修加固工程。

      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两区”水利设施配套,以“旱能灌得上、灌得好,涝能排得出、排得快”为目标,新增改善灌溉面积6.5万亩。继续建设中央小农水项目1.97万亩。计划改造5座水电站。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长效管理。

      重视工程质量与安全。严格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全面开展重点水利工程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达标活动;开展宁波市水利工程优质奖(它山堰杯)评定工作,打造更多水利精品工程,营造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继续加强规划及前期工作。启动《甬江流域综合规划》和《宁波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启动宁波市防洪排涝和水资源保障战略性研究。基本完成《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城市总规修编,划定蓄滞洪区,研究制定蓄滞洪区建设和补偿方案。启动全市河道水域岸线保护规划、三江水域保护专项规划和三江河道管理堤线专业规划等编制工作,完成蜀山大闸至姚江大闸河道清淤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

      积极响应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和宁波“名城名都”建设的部署,精心谋划一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水利项目,启动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二期工程、小浃江整治工程鄞州段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鄞东南沿山干河节制、奉化江干流防洪形势分析及管理措施等课题研究,发挥水利的基础支撑保障作用。

      (二)千方百计做好水资源保障工作。强化水资源的战略布局研究,进一步推进水源共建、互通、共享,提高水资源的保障水平。做好钦寸水库引水调度方案。基本建成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工程。续建杭州湾新区引水工程、慈西水库、横溪至东钱湖水厂东线工程,新开工北仑干岙水库,加快宁海清溪水库、奉化柏坑水库扩容工程等前期工作。积极开展现有洪水资源挖潜研究,着力提高水库的防洪供水调度能力。根据水雨情势,动态做好城市供水水库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保障市区供水安全。

      (三)不遗余力加强水环境保护。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总抓手,以群众关心的水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打好监管、节约、保护、执法等水环境治理组合拳。

      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管。在入河排污口审核登记的基础上,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

      积极推动节水减排工作。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和取水监管工作,建设宁波市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化、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固定式喷微灌工程1.5万亩,智能化喷微灌工程1400亩。完成奉化、北仑列入省级第二批,宁海、鄞州、镇海列入省级第三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市、区)年度工作任务。

      强化饮用水源和水生态保护。巩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美丽水乡”建设,推进以整条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生态小流域治理计划60公里;完成河湖库塘清淤850万立方米;以集中连片治理为导向提升成效,续建第四批镇乡水环境项目4个,村庄水环境整治36个。推进皎口-周公宅富营养化防治综合研究、溪下水库复合生态湿地、亭下水库清淤等项目前期研究,建立完善库区水质巩固提升的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编制完成《宁波市区河网环境配水专项规划》,加强市区河网环境调水引水,继续改善河道水环境。

      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加快《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宁波市海塘管理办法》修改进程。扎实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和河道清障工作,继续保持对渣土泥浆非法倾倒入河等行为查处的高压势头。启动水资源专项执法工作,打击地表、地下水的非法取水行为。及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防止“只批不查”、“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为和监管不到位行为的发生。

      (四)攻坚克难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围绕“到2020年完成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任务,在水利工程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快水利管理转型升级步伐。

      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水利和智慧水利建设,建设河海水利技术服务云平台、台风实时信息防汛应用与服务云平台、智慧水利能力中心等,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深化“依标管理”,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以“创建质量更高、体制机制更活、特点亮点更显”为导向,争创更多的国家和省级水管单位,打造更多标准化管理的精品工程,逐步形成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推广实施“工程带科研”,调整充实水利专家库,加强与河海大学等水利科研院校合作,推进水利科技机制创新。加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

      (五)不折不扣抓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按照“科学预报、系统预防、避险管控、精准减灾”的要求,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非工程体系,全力抓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进一步提高灾害风险管控能力,突出监测预警预报,按照省里统一部署与要求,有序推进区(市)和重要小流域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宁波城市动态洪水风险图系统科技与应用水平,探索开展山洪灾害和重要区域内涝灾害风险等级评估试点工作。

      进一步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防汛抗洪救灾主体责任,健全地方主体责任制度,用责任倒逼行动,确保“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全面推行防汛APP管理,让每一位基层防汛责任人履职情况“留下痕迹”;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检查考核,强化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督察,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健全预案体系,并加强演练和宣传;深入排查治理防汛防台隐患,强化大中型水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的督查、指导和考核,探索研究“三江”两岸闸泵分级管理和统一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作用。

      (六)锐意创新推进水利改革。落实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水利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制定宁波市水利设计、监理、检测、中介服务等信用动态评价标准;继续推动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动态信用评价;制定《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等。探索发展水利经济,开展水域确权登记,围绕“资源转化为资产、资产转化为资本”做文章,培育、扶持各类水利企业,发展壮大水利行业。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细化落实水域空间管护、水资源保护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管理体系、监测体系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河长、湖长的监管、协调作用。以象山等地为试点,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落实“双随机”改革,全面开展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七)持之以恒努力打造水利铁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利基层、水利工程水平。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进一步提高基层水利职工专业能力。坚持不懈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以巡察为龙头,经责审计为手段,专项监督为常态,以点带面实现全覆盖监督。真正做到抓早更要抓小,把纪律规矩牢牢挺在前面。完善廉情分析制度和巡查工作制度,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