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五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9年9月26日 至 2019年9月29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 系 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五期项目
2、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
3、建设单位: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19年9月26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大榭开发区中海油大榭石化太平村厂区建设8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6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32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70万吨/年裂解柴油加氢装置、10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8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50万吨/年气分装置、24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100万吨/年抽提装置、15万标方/hPSA装置、50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12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2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双氧水浓度为100%)、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等工艺装置,以及相配套的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老厂区1#沥青装置将停运,全厂总的原油加工能力为1400万吨。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根据各工艺装置空间分布共分为3个地块,本工程设计总占地面积142.3206hm2,其中太平村厂区地块107.4075hm2,化工仓储地块7.8920hm2,火炬设施8.2338hm2,边坡工程占地16.7333hm2,河道工程2.0540hm2。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总量为403.64万m3,其中开挖量201.82万m3,包括表土6.34万m3,一般土石方195.48万m3;填筑量201.82万m3,包括表土6.34万m3,一般土石方195.48万m3;工程挖方全部用于自身回填,综合利用方201.82万m3;工程外借方和废弃方为0万m3。工程生产运行期将产生废瓷球和废催化剂、废碱渣、废保护剂、废干燥剂、罐区及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油泥、浮渣和活性污泥等。这些废弃物主要通过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等专业处置公司进行处理,密封运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10月开工,2023年10月完工,建设总工期49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259160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213380万元。
宁波市水利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