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咬定目标不放松,凝心聚力抓落实,攻坚克难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级水利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在全省范围率先迈出了水务一体化改革步伐,实现了原水、净水、污水、中水全行业统筹。至12月底,全市共完成水利投资100.9亿元,连续3年超过百亿大关,投资完成额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一)坚持安全为本,水灾害防治能力有新提升
一是防洪排涝工程进展有序。紧扣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建设目标,努力破解政府减债、土地报批、政策处理等制约因素影响,推动项目建设进程。防洪方面,余姚城区包围工程已基本完成并发挥效益,葛岙水库工程通过水库截流初验,安置房主体已经结顶,迁建公路有序实施;海曙鄞江堤防整治工程一期已具备开工条件;镇村小流域整治完成62公里。排涝方面,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于7月全线通水,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二期高楼张堰改闸全面完成,两项工程在今年的台风防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姚江西排总干渠和通明闸改造主体已经完成,目前已实现通水。此外,姚江上游西分工程、余姚扩大北排工程、平原排涝河道工程等项目也正在抓紧实施。
二是水旱灾害防御积极有效。今年我市经历了有记录以来降雨最多的汛期(全市平均降雨量达1463毫米,较常年偏多43%)和 “利奇马”、“米娜”等台风的考验,我们按照“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要求,理清水利部门防汛抗旱职能,建立水旱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尤其是在“利奇马”防御工作中,通过提前部署、有效蓄泄、科学调度、及时预警,尽最大可能发挥水利工程蓄排作用,32座大中型水库共拦蓄洪水2.83亿立方米,沿江水闸预排达到了1.47亿立方米,在“雨量大、产水多”的情况下,达到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针对“米娜”处于汛末的特点,采取蓄泄统筹的调度方式,根据台风路径变化及时调整水库下泄流量,确保汛末向市区供水的5座大型水库蓄水量达到4.2亿立方米以上,为冬春季节用水做好保障。台风影响过后,又先后组织召开防台评估会、技术分析会,按防御历史最大洪水标准照进行复演分析,提出了下步对策思路,为今后更好地防御台风奠定基础。
三是防治基础工作扎实有力。今年,我市建成了市级小流域山洪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并积极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尤其是“利奇马”防御过程中累计发送雨情和山洪预警短信22万多条次,为人员及时转移避险提供了有力支撑,得到了水利部副部长、国家防总秘书长叶建春的肯定。“米娜”台风防御期间,市水文站还首次对三江干流和市区平原河网发布了洪水预警。针对海塘沉降问题,全面开展了全市海塘防潮能力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组织完成了新一轮海塘提标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年共开展水库、海塘等水利设施安全鉴定82项,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0座,山塘分类治理53座。《甬江流域蓄滞洪空间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已经完成,《鄞东南洪涝水象山港南排专题研究》也已形成中间成果。《宁波市水利综合规划》完成纲要编制。
(二)坚持开源节流,水资源保障水平有新跨越
一是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实施。钦寸水库亭下至宁波引水工程已通过通水阶段验收,具备向宁波供水条件。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工程已成功通水、东线工程引水隧洞已全线贯通,东西线联网联调工程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杭州湾引水工程全线施工,干岙水库全面开工,引曹南线已实现通水。清溪水库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查,正处于批复阶段。桃源水厂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已实现辅助水源供水。
二是农村饮水达标提标稳步推进。作为今年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我们把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水利行动的重要抓手,紧盯计划指标不放松,实施挂图作战、进行明察暗访、做到全力推进。至12月底,全市共新增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受益人口31.62万,占年度计划的177.8%,占达标提标两年总任务的60.62%。其中省、市民生实事部分完成受益人口14.77万,占年度计划的147.7%,省级任务清单完成率目前排名全省第一,全市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已达到96%,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定95%目标。农民饮用水县级统管机构已全部落实,农民饮水水质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及早启动2020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开工率达到30%以上,为全面完成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任务奠定基础。
三是节约用水工作取得成效。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理念,合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7月份顺利通过了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三轮复查,完成了慈溪、北仑、奉化3个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节水载体创建,完成水平衡测试单位30家,建成29家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改造家庭节水器具8372套、校园槽沟式智能冲水系统243套、高效节水蹲便系统94套。启动水利系统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已完成市水利局、鄞州区水利局节水型机关创建。拓展再生水应用范围,全年再生水使用量达到4000万吨,并专题开展了《宁波市再生水综合利用推进研究》。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建立了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
四是境外引水工作稳步有序。2019年,我市共实施曹娥江至慈溪引水4.7亿立方米(近三年已引水12亿立方米),充分满足了余慈两地工农业用水和环境用水需求,发挥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施慈溪向汤浦水库引水5000万立方米,保障慈溪供水需求。同时,初步完成了引曹南线和钦寸水库水量调度方案制定。
五是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强化。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在8个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项目管理中启动开展了节水评价工作。深入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改革,实行区域企业水耗标准准入。同时,《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山海协作水资源专题研究正在抓紧实施,并完善了市域水资源战略研究等课题。
(三)坚持统筹发力,水环境治理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推进水环境治理顶层设计。按照省委副书记、市委郑栅洁书记关于“河网水系实现清澈见底”的批示精神和全市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动员会的部署要求,水利部门积极主动,牵头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提升”专项行动,及时完成方案制定,提出实施清水环通、生态修复、智慧管理等三大工程建设,并成立专班实体运行。至12月底,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项建书编制,海曙水体调控项目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二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理念,印发了《宁波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全面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和提标改造工作。江北再生水厂已完成项目核准并进场动工,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勘测工作,年底前EPC招标公告已发布。开工新扩建污水处理厂7座,其中慈溪周巷污水处理厂、慈溪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已投入使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加快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全年共完成11家技术改造任务,超额完成省定指标。至12月底,全市累计处理污水量72068.72万吨,同比增加3.6%, COD削减量145986.17吨、氨氮削减量12267.63吨,分别占省建设厅下达指标的109.5%、126.5%和124.9%。
三是推进河湖水环境整治。以美丽河湖创建为抓手,加强河湖水环境整治工作,全年共完成河湖清淤358万方、无违建河道创建586.5公里、中小河流整治68.9公里,分别占省下达年度计划的179%、103.8%和137%。全年共完成515公里的河道划界,全市县级以上河道划界已经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创建完成余姚江、蝴蝶湖等市级美丽河湖18条(个),并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5条(个)。同时,深化落实乡村振兴水利行动,加大镇、村水环境整治力度,全年分别完成乡镇级、村级水环境整治项目4个和30个,命名美丽水乡10个,水美村庄30个,通过河道岸上岸下的统筹整治和管理,使乡村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
四是推进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年初以来,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市全面开展了水库周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摸清问题、分清责任、治清环境、划清界线、理清长效的步骤,集中开展水库周边环境问题整治,共整治乱堆问题146处4240平方米,乱占问题30处22.34亩,乱建问题123处2.1万平方米,乱排问题8个,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了我市水库周边环境质量。
(四)坚持生态为基,水生态保护工作有新成效
一是河道生态补水精准有效。2019年,我局结合境外引水来水情况,精准实施城区河道生态补水4.7亿立方米,推动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提升。尤其是在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国家黑臭水体督查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等重大活动期间,利用先排后补等方式,调集超过5000万立方米水量,对城区河道水体进行系统性置换,取得了较好的水生态水环境改善效果。同时,加强水库下游生态放水,全市32座大中型水库总生态流量保持稳定,为下游农业生产和均衡性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水源地生态保护继续加强。全面推进水源地水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强化生态保护、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余姚鹿亭白鹿溪等3个水资源保护项目全部完工,4个国家级水源地(白溪、周公宅-皎口、亭下、横山)均已完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启动余姚、慈溪等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达标建设,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同时,继续推进10个用水城区与10个供水库区的挂钩结对扶持机制,到12月底第3轮结对已累计到位补偿资金3805万元,为库区镇村水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是水土保持推进生态保护。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化技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19年共对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宁波桃源水厂等18个水土流失易发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平方公里,并按时完成了水利部遥感中发现的2300多个图斑的复核工作。
四是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力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保护河流生态、加强小水电清理整改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宁波市全面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意见》,全市171座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已经完成,并切实抓好清理整改环评、销号等事项,2019年共完成小水电整理整改销号验收33座,超额完成省、市年度工作任务。
(五)坚持强化监管,依法管水治水能力有新提升
一是管水治水法规进一步完善。新修订的《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明确了城乡一体化河道管理体制,突出了河道基本水面率的控制,并起草完成“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条例宣贯工作。《市防洪条例》、《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和《市海塘管理办法》等3个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按时完成。同时,组织完成了《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报告和草案初稿。
二是水域管理执法进一步强化。启动全市水域调查和《水域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宁波市三江干流堤线及水域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四乱”问题190个,恢复水域面积近20000平方米。加大水事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年共处理违法案件180余起,打捞各类沉船199条,清理河道垃圾1085吨,使河湖水域面积得到有效提升。落实“互联网+监管”手段,掌上执法检查户次508次,执法2次以上人员占比100%。
三是供水行业监管进一步推进。切实加强供水水质监管,实现了监管范围内制、供水企业出厂水质检测全覆盖,2019年中心城区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县市99%以上、乡镇96%以上。调整完善供水安全检查和整改闭环制度,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印发了《宁波市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四是排水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制定出台《关于划定宁波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制定了《宁波市城区排水管网检查、修复及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1)》,重新核定下发了《宁波市排水管渠养护单价》,并开展了自备水源污水处理收费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洗车场排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批后监管和督促检查, 至12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排水许可证25774份,其中2019年发放5706份,同比增长16.4%,较2018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宁波市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并完成第一阶段调研。
五是建设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组织对鄞奉平原排涝工程等10个重点水利项目进行了稽察督查,并落实了整改销号措施。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共排摸单位770个,整改安全隐患200个。在鄞州区和皎口水库先行试点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抓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和治理形成闭环。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已应用于招投标活动,并获得了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2019年共创建文明标化工地8个。
(六)坚持改革创新,水利服务管理水平有新发展
一是水利科技推广发展。发挥涉水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科研投入、抓好科技推广,全年共下达53个水利科技项目,开展了16个重点水利项目的研究工作,全市年度水利科研经费首次突破1亿元,其中各涉水企业科研投入达到6000万。在全国地级市中首个开展了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及推广平台建设,已有2家涉水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2019年,有2项科技成果分获省水利科技创新奖三等奖和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项课题获省水利协会2019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
二是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围绕“最多跑一次”核心目标,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手,持续改善水行政审批服务,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市水利局100个政务服务事项跑零次、网上办、掌上办、材料电子化均达到100%,即办率达到90%。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水土保持、防洪影响、水资源论证等三项区域水影响评价工作全部完成。
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用水报装为重点,会同市委改革办制定并实施“宁波市用水报装便利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供水企业实施用水报装便利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在周边供水管道符合接水条件的情况下,实施“321”目标,即用户用水报装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报装环节为2个,申请材料1份。
四是金融创新有所突破。奉化横山水库与中国太保奉化支公司签订了全国首份水库超蓄救助保单,以40万元保费获得每年250万元的超蓄风险保障,并在“利奇马”台风后获得首次理赔,为全省乃至全国防洪防灾救助提供了参考范例。深化水利建设工程担保机制,至2019年底已累计完成846单各类保证金担保业务,共为水利施工企业释放现金流3.5亿元,节省运营成本2800多万元。
五是智慧水利全面推进。制定《宁波市智慧水利建设方案(2019-2021年)》,覆盖市县两级三年建设任务的项建书于8月中旬完成立项,11月初完成建设方案批复,年内完成招标并全面启动实施。梳理基础感知总体建设任务并敦促各地按计划落实。积极争取全国智慧水利范示试点城市,向水利部推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水利应用场景,推广宁波模式。
六是农业水改超额完成。至12月底,我市已累计完成农业水价改革面积183.7万亩,其中今年完成改革面积149.7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22.5%。同步全面推进4个市级示范县和23个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四项机制”已基本建立,农村用水综合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水利干部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3次,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12次,始终坚持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会前半小时学法学纪制度,并于5月下旬启动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月,党员干部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突出主题教育。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举办了全市水利系统“我最喜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微型党课演讲比赛、姚江大闸追寻初心等特色活动,选派党员参加水利部新时代水利精神演讲比赛获二等奖,并将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到“利奇马”台风防御等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抓责任落实。“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执行到位,制定印发了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记录本。对今年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河道中心和设施中心等单位,在组建1个月后进行科以上干部集体谈心谈话。同时,部署开展了创建模范机关和“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抓落实”等活动。四是严管选人用人。自觉遵守机构改革调整期间的人事纪律,改革之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共提拔调整干部36人,合理任免调配了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促进了水利干部队伍的稳定发展。五是严抓作风纪律。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局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等制度,落实了反对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8项举措,并驰而不息盯牢“四风”问题,对局属各单位重大节日作风建设、“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25人次的抽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水利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树立原水、净水、污水、中水全行业统筹的大水务思想,围绕“全面完成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指标”和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求,统筹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着力补齐防洪排涝、水环境和管理能力短板,确保水利投资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利管理服务走在全省前列,水利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民生服务保障能力做出新贡献。
在水利投资方面:努力克服资金保障困难等要素制约,保持水利投资规模不减,计划完成年度水利投资100亿元,其中省“百项千亿”防洪工程完成投资25亿元,市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完成投资6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十三五”水利投资460亿元目标。
在水灾害防御方面:全力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建成防洪堤防10公里,分洪与排涝骨干河道20公里,新增排涝泵站45立方米/秒和城市内涝监测点位69处,全面启动新一轮海塘提标改造,启动蓄滞洪空间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甬江防洪工程达标率95%以上,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城市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穿镇段小流域治理率97%以上,甬江流域平原骨干排涝格局基本形成的目标。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全力推进“生态提升”专项行动,完善河网调配水体系,开工建设重要区块微循环工程3个,创建市级美丽河湖15条,河湖库塘清淤300万方,无违建河道300公里,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河道基本无违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日,全年处理污水量达到66000万吨、COD消减量123000吨、氨氮削减量10500吨,科学调度环境用水,全市河道环境调水量达到5亿立方以上,生态环境用水量达到总用水量的17%。
在水资源保障方面:全力加快引水调水供水工程建设,新增年供水能力3亿立方米,使全市水资源保障能力达到30.5亿立方米/年,城区供水能力达到200万吨/日;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全市60%以上区县(市)达到节水型社会国标要求,市区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19%,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创建全覆盖;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至19.2立方米和12.4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全面完成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任务,全市农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提升至96%,农村供水工程保证率达到98%,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超额完成省定指标。
在行业管理能力方面:加强水域管控和提升,全市新增水域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基本实现建筑、工业、医疗、餐饮4大行业“排水全许可”;以智慧水利为抓手,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完成智慧水利一期建设,新增基础感知任务400余套,实现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和10平方公里以上小流域雨量站广覆盖,生产建设项目水保监管覆盖率100%,“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完成率100%,行业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按照2020年工作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聚焦补短板,全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围绕“补短板”要求,计划推进实施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等重大水利项目44项(其中续建项目34项,新开工项目10项)。
一要加快实施防洪排涝工程。2020年是我市实施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要对照目标,全力攻坚,重点推进两江流域治理、分洪与排涝、沿江闸泵、独流入海河道等建设项目,姚江二通道(慈江)、姚江西排、鄞州九曲河整治(城区段)、奉化剡江(畸山至萧王庙)治理、北仑下三山泵站、新泓口闸外移等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葛岙水库大坝主体完成工程量的45%,鄞江堤防、慈溪城区防洪排涝二期等全线开工,清溪水库力争开工建设,三江常态清淤、余姚陶家路江三期整治、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二期)等工程全面推进,计划至年底累计完成“2020”行动计划水利部分投资300亿元,全力打好行动计划收官战,进一步提升我市防洪治涝水平。
二要加快推进“生态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精神,以城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为重点,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启动实施长塘河、南余河等排涝泵站2座,推进中心城区河道清淤及生态护岸改造,启动市行政中心、南部商务区、海曙老城区、江北天水等4个示范区块微循环及生态修复工程,计划完成年度投资1.9亿元。全面开工建设江北再生水厂,至年底完成总工程量的40%,完成投资2.0亿元。推进实施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等污水处理扩容(或新建)工程7家,并完工3家,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日;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全年完成技术改造任务9家,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省清洁排放标准。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水利三年行动,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示范县3个,并积极打造精品工程,争取列入水利部第二批示范县名单。
三要加快实施水源保障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等大战略,完成引曹南线和桃源水厂及出厂管线工程,加快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引曹南线和钦寸水库正式向宁波引水,新增每年3亿立方米的战略水资源,为我市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做好支撑;加快推进宁波至杭州湾引水工程建设,完成工程量的50%,开工建设慈东引水工程,水库群东西线联网联调工程力争开工,为杭州湾、慈溪、余姚等区域加快实施前湾新区战略做好保障。
四要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加快推进海西沿山干河、余姚临海大浦南延工程、水库群东西线联网工程等12个重大项目的前期进度,积极对接甬江建闸、广德湖等重大工程推进,为“十四五”水利事业发展做好重大项目储备。
2、聚焦强支撑,着力提升水务设施保障能力
一要部署开展新一轮海塘除险加固。依据《宁波市海塘防潮能力评估报告》和《宁波市海塘提标改造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宁波市新一轮海塘提标改造行动计划》,续建或开工建设海塘9条25.78公里,闸9座。
二要加快推进小流域治理。对照“十三五”规划,全面梳理穿镇过村小流域防洪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开工建设鄞州区东吴镇天童溪(三塘村段)等小流域堤防整治项目6个,完工或基本完工西周小流域治理(一期)等工程10个,共完成小流域堤防整治60公里。
三要扎实开展管网改造疏浚。继续推进供水旧管更新改造,加大骆霞公路及海曙、鄞州、北仑农村区域等旧管改造力度,计划全年完成旧管改造30公里。强化排水管网疏浚工作,计划完成2300公里的管道疏浚任务。同时,以鄞州区为重点,推进中高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确保全年完成20个小区的改造任务。
四要扎实开展水库山塘加固整治。推进实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0座,其中新开工5座,年底前完工7座。继续加强山塘分类整治,计划完成整治45座,尤其是16座防洪不达标山塘,确保按省厅要求在年底前整改销号。
五要扎实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积极做好标准化管理创建扫尾工作,打造标准化管理精品工程,逐步形成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3、聚焦夯基础,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基础工作
一要加强行业顶层设计。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完成《宁波市水利综合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排水专项规划》、《水域保护规划》、《节水专项规划》等编制工作;按照“1+X”模式,完成《宁波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编制,按时完成1份总报告和水文等X份专项报告。
二要开展排水设施清查检测。开展排水设施清查工作,理清排水设施底数,形成设施管理清单,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类型、数量和运行情况。同时,全面开展排水管道CCTV检测,计划检测排水管网400公里。
三要推进全市水域调查保护。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全面开展水域调查,摸清全市水域现状,并编制完成水域保护规划,分区明确基本水面率及控制要求,划定河道控制蓝线,继续推进“清四乱”行动,对违法占用水域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四要提升智慧水利建设。争取列入全国智慧水利示范城市,完成市县两级共用的水利物联网、智慧水利数据中心、智慧水利应用支撑平台、智慧水利综合应用平台、安全保障体系5大智慧水利一期项目建设。建设视频点位250个、闸泵工情开度仪56座、闸泵自动化控制设备4套、安全监测仪2座、雨量计30套、水位计100套。
4、聚焦美环境,切实推进全域美丽河湖建设
一要推进河道调水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屠家沿翻水泵站扩建,做好洋市河、李碶渡、段塘等引水泵站项目前期,启动胜丰河节制闸改造,进一步增强引调水闸泵规模,提升生态高效的河道调水能力。完善调水补水方案,在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前提下,进一步挖掘各类水源,优化调水补水措施,促进河道水体流动,改善水体环境。
二要推进河道水系治理。实施龚家河-马家河、毕家河、倪家碶河水系互联互通,打通断头河和河道卡扣,完成河道综合治理2公里;继续推进以河道治理为重点的镇、乡水环境整治工程,计划实施河道治理15公里。建立美丽河湖项目库,推进全域美丽河湖建设,将河湖治理逐步从碎片化转为系统化,完成30个乡村美丽河湖。同时,研究制定“全市河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谋划实施河道系统治理。
三要完善河道管理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整合现有城乡河道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宁波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河道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规范,修订实施含涉河审批技术标准、河道保洁标准、河道淤积监测和清淤标准等河道管理相关技术标准。
5、聚焦惠民生,全力抓好水资源节约利用
一要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强化政策引领,出台《宁波市节水行动方案》;强化管理创新,探索实施高校合同节水工作,试点开展用水定额管理;推进县域节水型建设,完成镇海等3个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启动2个县域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大力推进全民节水行动,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创建全覆盖,市区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19%,推动县市节水型小区建设,指导创建节水型企业20个,新增推广节水器具2000套。
二要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开展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利用技改工程,实施北区污水处理厂至镇海炼化的再生水管道建设,加大再生水用作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的推广力度,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
三要做好水资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开展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推进实施奉化溪口剡源村生态清洁型溪道治理等水源地水生态保护项目建设5个,完工2个。强化生态流量管控,研究制定甬江流域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管控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区域、流域和行业。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平方公里。
四要全面完成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任务。新增完成达标受益人口20.54万,使我市农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提升至96%,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提升至98%,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52.16万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总任务,并实现水费收缴。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梳理并公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落实并复核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定,指导并督促所在乡镇、村完成395个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设立警示标志、落实保护责任。
五要强化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增设和监测设施整改,完善小水电建管审批手续,积极争创绿色小水电,通过示范引领,至年底前全面完成140座小水电整改和31座退出的清理整改任务,实现小水电的生态绿色发展。
6、聚焦保安全,全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一要实施“五大”提升行动。即水文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小流域山洪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水工程调度能力提升、水利设施防洪潮能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能力提升,促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提档升级,并制定《宁波市水利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二要完善水旱灾害调度管理措施。重点是完成洪风险图管理系统建设,汇总各区县(市)洪水风险图进入统一平台,市本级洪水风险扩展到市6区全覆盖。完成周公宅皎口水库联合优化调度平台建设,加强姚江二通道(慈江)等流域工程的调度管理。研究水利工程预排预泄下限,形成规范和定量数据,提高预泄预排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要优化山洪灾害防御系统。完善山洪防御监测预警机制,指导有防御任务的7个区县(市)在汛前完成《山洪灾害防御提升优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以乡镇为单位、行政村为单元,采用定量标准划分确定山洪灾害风险等级,制定山洪灾害防御清单。科学设定沿河村落临界雨量和“准备转移”、“立即转移”2级雨量预警指标。
四要开展水文防汛“5+1”工程。新建水文测站26个,其中10个为水库水位站,16个为流量站;新建改建水位站128个,其中11个潮位站、59个河道水位站、58个水库水位站;对110个重要水文测站进行应急能力建设,并配置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加大城市积水监测点位布置,新增69处积水监测点位。
7、聚焦强监管,切实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服务
一要强化江河湖库的监管。重点是突出河道水面率的控制和监管,严查水域侵占行为,通过实施河道拓宽、蓄滞洪区建设、拆除违规占用水域设施等措施,力争全市新增水域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依托遥感和信息技术开展对比分析,实现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
二要强化水资源监管。完善水量水质监控体系,对全市200多个已有和新增的取水实时监控系统加强运行维护管理,提高三率水平;严格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深化用水全过程监管;开展县域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水资源考核关键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开展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研究提出管控措施,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三要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完善水利企业信用动态评价体系,扩大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健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安全质量监管,全面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督查稽察,2020年计划实施督查稽察项目10个,有效管控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风险;结合智慧水利开发风险预控模块系统,对水利工程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提前获取风险预控措施,计划年内投入使用。
四要强化供水行业监管。监督实施供水行业营商环境服务大提升,以优化服务为导向,落实用水报装便利化流程,实现全行业用水报装“221”;加强供水管网的监管和维护,力争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供水行业水质安全监测,落实水质信息网络公示制度。
五要强化排水行业监管。指导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落实“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进一步推进排水许可,全年完成排水许可发放2000本,基本实现建筑、工业、医疗、餐饮等4大行业“排水全许可”,制定出台《餐厨污水预处理设施运维指导意见》,强化批后监管工作。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污水处理厂水质飞行抽检,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减排工作督促力度,加强市、区、街道(乡镇)公共排水管网三级养管的监管考核,全面推行排水管网养护月督查制度。
8、聚焦精管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一要完善法规制度和政策。贯彻落实《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协助完成《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的修订,开展《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和《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调研,以有效的法规制度来强监管、提能力。出台《宁波市排水设施养护单价定额》和《自备水污水处理费收取办法》,开展纳管排放的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二要加强水行政监管执法。利用河湖划界最新成果和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完成规模以下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工作。
三要做好便民服务和信访维稳工作。要深化“互联网+”改革,规范和提升水利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政务服务事项跑零次达到100%,即办达到90%以上,网上办、掌上办、材料电子化比例均达到100%。“互联网+监管”实现全市掌上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100%,账号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检查率100%,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及公示率100%,已认领的监管事项抽查覆盖率100%。要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等制度,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9、聚焦增动力,切实加强改革创新工作
一要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实用技术的研发创新和新材料的运用,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力度,计划推动实施水利科研项目30个,完成12个,争取全市水利科研投入保持在6000万元,培育水利科技企业1家,实现水利科技转化率或贡献率达到80%。同时,完成水利科技管理推广平台建设,实现水利新技术在全市的推广应用。
二要试点开展蓄滞洪空间建设。尝试在奉化、江北等地开展蓄滞洪和海绵农田试点,探索建立“蓄洪+景观+旅游”的蓄滞洪建设新模式,推进奉化区龙潭滞洪分洪区工程建设,全年实施海绵农田150亩。
三要深化水利设施金融保险。推广水利建设工程第三方担保、大中型水库防洪超蓄救助保险等金融措施,新增第三方担保机制受益企业40家,新增水库超蓄救助保险单位2个,探索开展堤防(海塘)设施灾害创新金融保险试点及在建水利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护保险机制。
四要全面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年内完成水价改革面积60万亩,并建立改革示范县4个,示范村23个,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落实水价形成等四项机制,实现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和农业节水两大目标。
10、聚焦提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抓落实”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建政治型、法治型、学习型、服务型、清廉型模范机关。推广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党员积分制,运用智慧党建平台。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做好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理顺完善“一对多、多对一”的管理体制,促进市、县两级形成合力、提升效率。切实做好一年两次的水利水务综合督查,并实行通报制度,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和专技人才队伍建设,适时修订完善《局管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和专技职称评审细则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制定上报改革方案,配齐配强班子队伍,优化技能岗位设置,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支撑作用。大力推进水利人才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在干部管理使用、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和技能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利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