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我局对15个行政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4-87187881(水利局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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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件名称 | 行政审批事项 | 时间 |
1 | 关于奉化阳光海湾西侧区块YGA-01-07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 2020-1-3 |
2 | 关于余姚市四期围区横塘南块造地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报告书) | 2020-1-14 |
3 | 关于余姚市四期围区横塘北块造地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报告书) | 2020-1-14 |
4 | 关于余慈交界海域生态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报告书) | 2020-1-14 |
5 | 关于鄞江镇凤山第一石场废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 2020-1-19 |
6 | 关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堤防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 2020-1-19 |
7 | 关于新辉南路跨甬新河桥梁及洲际酒店至院士路段改造项目钻探作业涉及甬新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2020-1-21 |
8 | 关于鄞州区YZ13-02-h1、h2地块,YZ13-02-i1、i2地块(长丰地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 2020-2-28 |
9 | 关于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 2020-3-4 |
10 | 关于海曙区II-4g4j地块(原高塘四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 2020-3-9 |
11 | 关于329国道余慈复线公路黄家埠至杭甬高速牟山接线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报告书) | 2020-3-11 |
12 | 关于徐家漕牛奶场1#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报告书) | 2020-3-11 |
13 | 关于慈溪市农业园区1#-A、1#-B、1#-C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 2020-3-12 |
14 | 关于慈城新城片区海绵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报告书) | 2020-3-13 |
15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取水许可证变更 | 取水许可(变更) | 202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