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文件。
2.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3.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水务设施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 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5. 负责全市排水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作。
6.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利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7.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水务设施的运行管理。
8.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水务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水利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9.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市水文站、局属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局属市水政监察支队、局属市水资源信息管理中心、局属市河道管理中心和局属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32676.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13267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14.82万元,占23.3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0万元,占75.37 %;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346.25万元,占0.26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032.49万元,占0.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283万元,占0.2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132676.5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01万元、农林水支出3077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64万元、其他支出10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566.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90.61万元,项目支出12461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1014.8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14.8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01万元、农林水支出2913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64万元、其他支出100000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014.8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003.9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减少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9.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289.6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3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43.5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26万元,占2.28%;卫生健康支出300.01万元,占0.97%;农林水支出29132.91万元,占93.93%;住房保障支出873.64万元,占2.8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8.6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1.36万元,下降23.73%,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减少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9.6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53万元,下降12.2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减少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9.9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91.24万元,增长29.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增加,水务事业人员调入以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9.9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62.48万元,增长45.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增加,水务事业人员调入以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3.8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07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增加,行政人员调入。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1.1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1.85万元,增长72.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增加,事业人员调入。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0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2.1万元,增长74.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增加,行政事业人员调入。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1736.1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4.2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23.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81.3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482.9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33.94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和人员增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增长。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352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783.45万元,下降26.13%,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项目安排减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4699.8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834.89万元,增长443.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和人员增加,用于水务、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增长。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46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19.99万元,增长34.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工作职责和人员增加,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方面的支出增长。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13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安排了供水水质监测项目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1002.3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75.47万元,增长37.90%,主要原因是用于水文测报方面的支出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9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1.39万元,增长117.84%,主要原因是用于防汛方面的项目支出增加。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22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109.88万元,增长99.98%,主要原因是智慧水利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84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454.31万元,下降33.80%,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水利管理与服务项目方面支出减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63.4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50.66万元,增加40.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0.2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05万元,下降33.05%,主要原因是个别预算单位按规定调减提租补贴基数。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7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5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22.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00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葛岙水库建设资金10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000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葛岙水库建设。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68.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1.1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9.76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9.76 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水利技术培训、技术考察、技术引进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同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外地单位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8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职责增加,人员调入,相应公务接待费预算指标划入。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59.4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4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批准报废更新购置。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55.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汛防旱、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职责增加,公务车辆划入,相应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指标划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重点项目情况—葛岙水库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
葛岙水库工程项目位于奉化江支流东江上游奉化区尚田街道葛岙村附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主坝和副坝)、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放空建筑物、河道工程、交通建筑物、边坡工程等组成,主坝长343m、最大坝高47.50m,副坝长212m、最大坝高37.50m,设计总库容4095万立方米。
(2)立项依据
葛岙水库工程项目是《甬江流域综合规划》(2002年)、《宁波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05年)、《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2011年)和《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2008年)所确立的甬江流域防洪体系中重要的“上蓄”工程和供水工程,也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宁波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姚江、奉化江流域洪涝治理“6+1”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于2016年3月由宁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立项《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奉化市葛岙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甬发改审〔2016〕107号)。
(3)实施主体
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该工程的决策机构,负责工程的全过程实施及移民等具体事务的决策。宁波市葛岙水库开发有限公司为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
(4)实施方案
葛岙水库工程项目为续建项目,工程已于2015年8月开始前期准备阶段,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3月15日开工,预计2021年12月30日完工。2020年计划完成移民签约搬迁及安置房一期交付;主体工程完成45%,A、B线公路完工,安置房一期完工,安置房扩建工程开工并建设。
(5)年度预算安排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奉化区葛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甬发改审批[2018]448号),本项目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为54.91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为4.52亿元,征地和环境部分静态投资为50.39亿元。
2020年宁波市级财政安排预算10亿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项目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目标 | |||
新增水库 | 水库大坝开工建设 | |||
迁建公路 | 13.65km | |||
安置房 | 3062套 | |||
质量指标 | ||||
水利工程质量指标 | 合格 | |||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 符合规范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
水利工程综合经济效益 | 效益较好 | |||
社会效益 | ||||
水利工程受益范围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1-2.重点项目情况--宁波市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
(1)项目概述
新建段塘与洋市中心河 2 座引水泵站,配套新增行春、长塘、南余、洋市中心河等4座排涝泵站;沟通童乐河、毕家河及马家河-龚家河等断头河;新建姚家河闸、姚丰河闸等内河节制闸,提高片区间调水能力;在屠家沿、段塘等2座引水泵站下游新建配套水质净化设施,净化泵站的引水;同时针对东部新城、南部商务区、海曙老城区、江北天水-万达区域、西大河流域等 5 个示范片区,建设小区域局部微循环工程;新建邱隘水厂引水管道,实施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及奉化江引水试点试验工程。
(2)立项依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市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0〕39号)。
(3)实施主体
宁波市水利局、海曙区农业农村局、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北区农业农村局、鄞州区水利局。
(4)实施方案
2020年重点围绕东部新城、南部商务区、海曙老城区、江北天水-万达片区、西大河片区等5个示范区实施局部微循环及分片调水工程,同时开展屠家沿泵站引水净化工程,长塘、南余排涝泵站等主要节点工程,加快推进段塘泵站、洋市中心河泵站等重要项目前期工作。
(5)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度市级财政安排预算5000万元,各区财政安排资金预算10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生态示范河道 | 8条 | |
质量指标 | 水利工程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 | ||
工程设计、监理、施工 | 符合规范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生态补水 | 6万吨/天 | |
社会效益 |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 工程实施范围内水体不发生黑臭 | ||
环境效益 | 局部区域河网水动力 | 有所提升 | ||
河道水环境质量 | 有所改善 | |||
局部河道生态净化能力 | 有所提升 | |||
受众满意度 | 水利工程收益范围群众满意度 | 较满意 |
1-3.重点项目情况—宁波市水文测报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
宁波市水文测报中心是我市水文“十三五”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防汛减灾保安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文巡测基地、水资源监测分中心、水情分中心的建设,形成“一个基地、两个分中心”的总体建设布局。
本项目位于青林湾大桥下桥处约300m,总用地面积约3412平方米,建筑密度19.4%,容积率0.82,绿地率30%,建筑高度21米,总建筑面积约2887平方米。
(2)立项依据
《浙江省水文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宁波市水利现代化规划》《宁波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
本项目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立项《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水文测报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甬发改审批〔2017〕70号)。
(3)实施主体
宁波市水文站
(4)实施方案
2020年全面完成水文巡测基地建设、水资源监测分中心和水情分中心建设,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水文测报中心投入使用,提高中心城市水雨情监测能力,更好的适应城市防洪减灾需要。
(5)年度预算安排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水文测报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594号),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973.9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
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预算107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基地两中心 | 业务生产用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共2887m2 | |
质量指标 | 房屋质量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 符合规范 | |||
时效指标 | 测报中心完成时间 | 2020年 | ||
安全生产 |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率 | 零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防灾减灾效益 | 减少洪涝灾害经济损失。 | |
社会效益 | 防汛抗旱水情预报 | 提升水情预报能力,提高测报精准度以及预报准确性。 | ||
可持续影响 | 水文持续健康发展 | 支持水文持续健康发展,为当地防灾抗旱和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 ||
环境效益 | 水环境治理 | 水质监测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 ||
受众满意度 | 水文服务受众满意度 | 实时提供监测和预警信息,满足公众需要。 |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水政监察支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8.23 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12.25万元,增长2.63 %。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7.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6.6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 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业务用车19 辆,固定工作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24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6 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 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3辆,固定工作用车0 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537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5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5376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等。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方面的支出,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以及防汛组织,山洪灾害防治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指水利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建设系统的建设、维护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指用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