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经县级自评、市级验收,拟确定下列18条(个)河湖为宁波市2019年美丽河湖(见附件)。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宁波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联系电话:0574-89385367(河湖处)
邮寄地址: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邮编:315016
附件:宁波市2019年美丽河湖名单.docx
宁波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