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水利局关于推选2019年度“美丽水乡”、“水美村庄”的通知》和《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经各区县(市)推荐、市级复核,拟确定下列10个镇乡(街道)为宁波市2019年度“美丽水乡”(详见附件1)、35个村为宁波市2019年度“水美村庄”(详见附件2)。“水美村庄”同步认定为“乡村美丽河湖”。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宁波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1月23日
联系电话:0574-89385360(河湖处)
邮寄地址: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邮编:315016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