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美丽山塘”建设的通知》(浙农水电〔2021〕13号)要求,经县级初评、市级复评,现将拟确定的2021年度“美丽山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宁波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联系电话:0574-89385382(防御处)
邮寄地址: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邮编:315016
附件:2021年“美丽山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doc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