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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水利局关于穿鼻岛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场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 来源:市水利局
  • 时间:2021-12-27 15: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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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市水利局关于穿鼻岛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场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到2021年12月29日

    二、 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 电子邮件:375457978@qq.com

    四、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 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穿鼻岛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场平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穿鼻岛,直距大榭岛约0.661km。穿鼻岛四面环海,东临螺头洋,西濒穿鼻江。项目中心点位于东经122°00′34″,北纬29°54′36″。

    3、建设单位: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水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12月2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矿山属于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生产规模为3700万t/年(其中700万t通过平板驳船直接外运原矿,3000万t通过破碎加工形成矿产品后外运),开采期60个月(不含基建期)。本矿区开采石料主要用于满足城镇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对普通建筑石料的需求。

    矿区共由63个矿界拐点围成,面积约1.5286km2,开采标高+176.35~+4.20m。矿区总资源量6992.18万m3(18309.33万t),其中风化矿365.90万m3(815.96万t),原生矿6626.28万m3(17493.37万t)。矿山表层剥离量为243.83万m3(415.19万t),剥采比为0.035∶1(m3:m3)。

    工程基建期24个月,主要分为两部分:①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主要为岛东北侧破碎加工系统、生活区、沉淀池、码头等建设),②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主要为岛西南侧破碎加工系统、生活区、沉淀池、码头等及施工进场道路建设);开采期60个月,由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

    工程占地面积169.5216hm2,其中矿区永久征地152.8600hm2,临时占地16.6616hm2,占地类型为林地、工矿仓储用地、其他土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工程基建期挖填方总量384.37万m3,其中开挖量约324.17万m3(其中表土1.82万m3,一般土石方322.35万m3),填方60.20万m3(均为一般土石方),无外借方,余方263.97万m3(其中表土1.82万m3,一般土石方262.15万m3)。矿山生产期土石方量不在本方案计列。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