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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 来源:办公室
  • 时间:2021-03-02 1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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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9日)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交卷之年,也是建设“重要窗口”的谋划起步之年,宁波市水利局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水利部践行“总基调”、省水利厅“补短板、强监管、争前列”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标对表,努力克服年初疫情困难,积极担当作为,全面冲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我市在全省水利工作综合绩效考评中位列全省第一。

    (一)着力保发展,“稳”的能力更加扎实

    1.稳投资,水利投资逆势翻红。围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总目标,统筹协调推进防疫与复工复产,省市重点水利工程2月底全部复工,投资进度五月翻红,增长率半年转正,全年投资创新高达108.8亿元,同比增长7.8%,连续四年破百亿。

    2.稳生产,企业需求精准服务。疫情期间,出台水利10条惠企政策,内容包括减轻资金负担、缓解履约压力、简化项目程序、降低用水成本、审批绿色通道等,全年为企业减免水费约1.8亿元。开展“三服务”和“十县、百企、千村”行动,建立联企服务员制度,实施300多人次精准帮扶。

    3.稳行业,内调外控确保平稳。通过内控防感染,外控稳运行,及时筹措防疫物资、严格防疫管理制度、规范行业风险管控,确保水利行业运行平稳,全系统无一例感染病例、疑似病例。

    (二)着力补短板,“牢”的基础更稳固

    1.固本强基顺利推进。一方面抓好重点工程建设。11项重点水利工程完工见效,钦寸水库和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一期正式实现通水,葛岙水库已完成导截流阶段验收,海塘安澜千亿已开工(续建)海塘40.2公里。另一方面抓小型水利工程整治。提前完成171座水电站清理整改销号任务,完成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座、山塘整治49座。梅山水道工程通过鲁班奖评选公示,有望摘取我市水利建设史上第一个鲁班奖。

    2.洪涝防御有力有效。一强系统谋划。印发防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城市和甬江流域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制定遭遇超标准洪水后的应急调度和防御措施。二强科学调度。结合“智慧水利”系统建设,通过科学预报、准确研判,精准实施水库预泄、河网预排等措施,成功防御超长超量梅暴雨(历史第二)、“黑格比”台风,其中梅雨期间大中型水库拦洪1.9亿立方米,供水水库实现洪水全拦,为后续用水提供保障。三强积水监测。新建59处积水监测站点,目前全市共建有积水监测站点140处,实现中心城区内涝风险区域积水监测全覆盖。

    3.抗旱保供积极应对。2020年7月中下旬以来我市持续少雨,10月局部地区出现干旱,及时采取增调钦寸水库日供水量、合理调配东西线水网取水、实施白溪水库应急引水、启用备用水源、强化水质监测、加大节水宣传等综合措施,强化供水保障。

    4.河道保护措施有力。一是摸查河道家底。完成河道划界12420公里,初步摸清全市河道条数长度、水域面积、水域容积等基础情况。二是实施河道治理。新增水域面积47万平方米,开展涉河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完成无违建河道总共39条292公里、中小河流治理66.34公里,创建生态示范河道14条44.32公里。三是推进清水环通。启动一期工程,计划通过新建引排闸泵、引水净化、内河节制闸、局部微循环提升河网水质。此外,还成立了水环境治理专家组,正在推进一批治水技术专题研究。

    5.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制定《宁波市餐饮业单位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维护指导意见》,推进《宁波市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3座主要污水厂基本建成投运,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扎实推进,8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232.2万吨/日。累计完成管网检测738公里、开展管网清淤4142公里,“排水管网GIS管理平台”完成基本框架搭建。全市累计处理污水量72140万吨,COD削减量138831.7吨、氨氮削减量12088.5吨,全面完成省级减排任务。

    (三)着力强监管,“严”的措施更有力

    1.保护第一,严管水资源监管。一是强检查。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了全覆盖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二是保水源。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白溪等4个国家级水源地已实现封闭管理,同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是抓载体。鄞州等3个区县(市)通过全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市县域节水型建设省级达标率到达80%,并创建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5家。四是细保障。推动开展了《宁波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5)》的编制工作,并基本完成《甬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等编制工作。

    2.问题导向,严格督查执法。一是开展年度综合督查。全年开展检查督查活动5882次,发现各类问题3617个,年底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涉水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河湖执法专项巡查累计1700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1万多公里;处理各类水事违法案件91余起,共处罚款58.46万元。三是抓好“互联网+监管”。人员账号开通率和激活率100%,监管事项入住率100%;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528次,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任务完成率93%,举报投诉事件处置率100%。

    3.安全第一,严抓安全生产监管。制定《宁波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水利“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建设“双控”预防系统,实现对在建和运行工程的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的动态监管功能,目前系统已在试点单位开展试运行。

    4.制度治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进一步修订《宁波市水利建设市主体施工、设计、监理企业信用动态评价标准》,简化平台功能上报及审核环节,对210个项目进行了信用评价,其中对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评价次数分别为24次、68次、527次。

    (四)着力保民安,“优”的保障更突显

    1.钦寸水库跨境合作正式通水。全省唯一跨流域引水、跨地区合作共建的水利设施,我市与绍兴新昌联合建设的钦寸水库工程正式通水,将宁波中心城区日供水能力从150万立方米提升至190万立方米(增加27%),提高了未来发展的供水保障需求。

    2.全市农民群众都喝上好水。在2019年全面启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基础上,经过两年的工程建设和管理维护,提前三个月完成全市52.16万受益人口总任务,完成了农村居民从“喝上水”到“喝好水”的转变。

    3.美丽河湖年度任务超额完成。完成市级美丽河湖创建15条,其中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3条,超额完成省定指标30%。同时以美丽河湖创建为契机,在满足行洪排涝、输水蓄水的功能基础上,强化沿河景观绿化、休闲游憩、健身步道、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实现了河道建设品质化。

    4.供水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目标,改革用水报装流程,区县(市)级以上供水企业基本实现用水报装“221”目标。市级供水自我加压,推出“1000”供水服务专项提升新举措,实现企业用水报装“0跑腿、0材料、0收费,对具备通水条件的用户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通水工作”。

    5.排水许可办证创新制度。对中、小型规模并且排水危害程度较轻的餐饮店采取承诺制形式办理排水许可,结合部分地区试点的网上登记系统,群众办证更加便利。同时行业部门进一步完善批后监管工作,杜绝批后漏洞。2020年全年共发出排水许可证6939份,同比增长21.6%,较2019年同比增速再提升32%。

    (五)着力立标杆,“争”的意识更强化

    1.节水工作争优争先。2020年,我市顺利实现国家节水型城市“四连冠”,及时出台《宁波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至18.6立方米和12.1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突破1亿方/年,节水小区、节水校园等载体建设全省领先。

    2.智慧水利先行先试。2020年,我市成功列入全国智慧水利先行先试3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智慧水利一期已正式上线运行并推广应用,6大板块15项主要功能应用良好,3项全国智慧水利先行先试任务通过了水利部中期评估,其中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平台被水利部列为智慧水利优秀应用案例,在先行先试中期评估中认定为最佳实践之一。

    3.金融保险拓深拓广。继2019年奉化横山水库签订全国首份水库超蓄救助类保单后,新增亭下水库、四明湖水库参加水库超蓄保险,并在象山探索实施了海塘灾害综合保险。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第三方担保制度,已累计服务水利施工企业581家,为企业释放现金流8.3亿元。

    4.农业水价改革高质量完成。在原来该方面工作进度落后省平均的情况下,积极创新机制、苦干实干,全市以平均分95分以上的高分通过省级验收,获得省水利厅充分肯定。全年共完成创建23个省级示范村、4个市级示范县,顺利完成年度60万亩改革任务,提前三个月完成三年245万亩总体改革目标。

    (六)着力强队伍,“新”的气象更显著

    一是党建促进提升。开展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学习研讨,举办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实现干部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双提升。二是加强干部锻炼。选派1名机关干部赴“六争攻坚”一线挂职,委派2名年轻干部赴市“五水共治”办集中办公。疫情期间,派出250多名党员干部志愿参与联防联控,累计服务达1300多人次,相关团体和个人被市委组织部嘉奖。积极开展三服务,累计下沉一线解决问题96个,办理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抓好人才引进。采取高洽会、公开招聘、选调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高级人才,引进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才1人,博士(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人才5人。在水利部“深研总基调,建功新时代”决赛中,宁波市水利局代表队在90支代表队中脱颖而出,荣获二等奖,总分排第3名。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市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的目标定位,做到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四水”同治,开启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着力为“十四五”水利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水利模范生。总目标为:计划完成投资140亿,力争达到150亿,推进“7方面重点任务”:

    (一)突出项目引领,进一步健全水利基础设施

    坚持以项目建设驱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启动“十四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21年计划实施重点工程75项,完成重点工程投资120亿元。

    一要开工一批。东钱湖北排、大塘港防洪排涝库岸整治等34项重点工程实现开工建设。新开工项目总投资125亿元,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33亿元。

    二要完工一批。葛岙水库、余姚北排二通道等12项工程实现完工或基本完工,发挥效益,计划当年完成投资19亿元。

    三要续建一批。加快推进两江流域治理、鄞江堤防等29项工程的建设进度,按时完成节点目标,计划当年完成投资68亿元。

    四要储备一批。加快推进余姚北排、鄞州小浃江、北仑王家洋泵站等28个重大项目前期进度,其中8个项目要达到可研阶段,为十四五水利事业发展奠定项目基础。

    (二)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一要推进海塘提标改造。完成“一县一方案”政府报批,出台“宁波市海塘提标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5)”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计划续建海塘34公里,新开工海塘提标改造50公里,并继续实施建江塘两侧围垦生态修复等海塘“安全+”项目,推进海塘的多功能提升。

    二要加强水旱灾害防御。深入推进“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强化水文基础支撑体系,新建改建水文测站233处。加强预测预警,启动甬江流域重要代表站洪水精细化预报预警,提升优化山洪灾害防御系统。开展周公宅水库放空管改造项目,深化白溪水库等水库提升调度能力研究,做好水利工程科学精准调度,提升调度能力。

    三要完善防洪保安设施。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按照3年清零的要求,完成水库安全鉴定45座,开展病险水库除险(维修)加固42座,完成山塘整治45座。同时,以解决小流域山洪灾害为主要目标,编制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整治小流域堤防50公里,打造安全、生态、美丽、清洁的小流域。

    四要深化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加强在建项目、防汛防台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启动水利工程“双控”标准化试点建设,继续推进工程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水库、山塘、海塘等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三人三方案”,规范运行操作流程,加密安全运行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聚力节水优先,进一步增强城乡用水保障

    一要落实节水行动。启动海曙、江北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和姚东五镇等供水旧管改造60公里,启动杭州湾管网改造和象山公共管网漏损控制合同节水管理试点,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探索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6个,率先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50家公共生活用水单位实施用水定额管理,打造一批节水酒店、节水校园、节水企业和节水机关,制定《宁波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宁波市水平衡测试导则》等若干制度。

    二要推进保水工程。开工建设宁海清溪水库,加快建设慈西水库和干岙水库工程,葛岙水库年底基本完工。抓好内部挖潜,加快推进象山白仙山水库新建、平潭水库加高扩容等前期研究,力争开工建设慈溪市邵岙水库和上林湖水库联调工程。推进再生水利用,全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2亿方/年。深化农村饮水长效管理,进一步落实县级统管责任,实现常态化水费收缴模式,推进水站管理数字化,力争25%千人以上村级水站实现在线监测。

    三要抓好管理调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推进年用水量1万吨及以上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管理。根据浙东引水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三江河道及其它配水水源调度方案,建成引曹南线引水实时监控系统。深化东西线水源应急互保机制研究,制定备用水源联网联调方案,进一步增强统筹调配能力、供给能力和应急能力。

    (四)实施系统治理,进一步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一要推进清水环通。全面开工建设中心城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年底前,海曙老城区局部微循环、江北西大河流域生态整治等工程完工,屠家沿引水净化工程等实现开工建设。同时,要优化生态补水方案,促进河道水体流动,全市河道生态环境调水量达到5.5亿方/年。

    二要加强生态治理。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和修复,建立常态化河湖库塘轮疏机制,完成生态护岸建设100公里。研究提出奉化江引水试点方案,完成生态工程现场试验和水质净化试点工程建设。开展“一河一策”专题研究,建立河道水质突发性应急处理机制。

    三要探索幸福河湖。编制宁波市幸福河建设方案,以全域美丽河湖创建为目标,继续创建“美丽河湖”10条(个),大力推进区域化美丽河道创建工作,建设试点示范区5个以上。同时,把河湖建设与流域、区域产业升级、自然人文相融合,探索打造“美丽河湖”升级版。

    (五)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快排水提档升级

    一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新周污水处理厂二期等新扩建工程,其中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宁海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杭州湾新建污水处理厂和奉化阳光海湾再生水厂等4家建成投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

    二要实施清洁排放改造。扎实推进奉化莼湖、象保合作区、象山贤痒等3家污水处理厂的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确保年底按时完成。同时,开工建设奉化松岙、宁海西店等6家厂的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三要推进设施提质增效。切实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加强排水管网检测疏浚,2021年计划检测管网500公里,修复管网150公里,疏浚管道3000公里。

    (六)注重多管齐下,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一要突出重点抓监管。要抓好河湖水面的监管,严查违规水域侵占行为,通过实施河道拓宽、拆除违规占用水域设施等措施,全市新增水域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每月定期对19条市级以上河道实施水质监测,并加强核心区108条河道(段)的水质监测工作。要抓好建设市场监管,启动试用招标代理、水土保持中介咨询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对全市新开工建安投资5000万以上的水利项目强制推行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并明确奖惩措施。

    二要创新方式抓监管。加快智慧监管设施建设,完成智慧水利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开展智慧水利二期建设,新增基础感知监管点位400个,深入挖掘10个智慧水利应用场景,高质量通过水利部智慧水利先行先试任务验收。发挥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作用,深化“互联网+监管”方式,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处置,提高监管实效。

    三要加强保障抓监管。深入开展《宁波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修订调研,运用水利部强监管“1+N”体系,汇编形成我市强监管工作制度、检查办法、问题清单“1+N”监督机制,加强监管督查力量和法制保障。

    (七)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助企惠民实效

    一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贯彻落实省、市数字化转型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对水利认领事项指标进行精简、优化、提效,做到网上办、掌上办、零跑率均达到100%,即办率控制在80%以上,承诺时限压缩比90%以上,事项发生率和评价率提升20个百分点。

    二要深化设施金融保险。加大水利建设工程第三方担保、大中型水库防洪超蓄救助、堤防(海塘)灾害等综合保险推广力度,新增第三方担保机制受益企业60家,给企业减负约1000万元,新增海塘综合保险20公里,并探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要推进水利三化改革。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分类推进水库、闸泵、海塘等水利设施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三化”改革,扶持物业化管理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三化”管理覆盖率,在稳步推进奉化、余姚“三化”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标准和考评细则。

    四要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推进实用技术的研发创新和新材料的运用,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力度,计划推动实施水利科研项目30个,完成12个,推广应用5个,争取全市水利科研投入稳定在8000万元,实现水利科技转化率或贡献率达到80%。

    五要推进水文化建设。编制水文化发展规划,建立水文化部门融合联动和协作推进机制,完成全市水文化遗产初步调查,建立水文化遗产数据库,推进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谋划、打造水工程与水文化融合的试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