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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水利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来源:水政支队
  • 时间:2021-04-01 14: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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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深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

    2.继续完善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局领导及局处室(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学习讲座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对新进入局机关的公务员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组织参加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宪法和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

    4.加强涉水日常监管工作,推进涉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二、年度普法重点项目表(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