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年产6.5亿颗智能光电模块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5亿颗智能光电模块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余姚市阳明街道丰乐路南北侧、肖朗路东西侧、庙根江附近
3、建设单位:宁波舜宇光电信息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5、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4月1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组成包括建筑物工程、道路硬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红线面积23.3569hm2,总建筑面积471094m2。
总占地面积为23.3569hm2,均为永久占地23.3569hm2。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总量为62.62万m3,其中开挖量为21.47万m3,填筑量为41.15万m3,外借量为22.15万m3,弃渣量为2.47万m3。弃渣量中土方0.40万m3,钻渣2.07万m3运至余姚市潘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余姚市鸿源建材有限公司和余姚市久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固化处理。工程总投资488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80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
项目为已完工补报方案项目,本工程共分为车间区和宿舍区两个地块,其中车间区分为两个标段施工,其中一标段于2018年6月1日开工,2019年8月2日完工;二标段于2018年12月1日开工,2020年4月28日完工。宿舍区于2019年5月27日开工,2020年3月底完工,总建设工期23个月。因此本工程属于已完工补报项目。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