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印发《2021年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提出,2021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打赢“遏重大”攻坚战为主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第二轮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明显见效,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水利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
《要点》明确: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要加强监管问责,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三要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和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强化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监管,抓好厅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岁末年初、汛期等关键时段防控,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地。四要加强基础建设,强化保障能力。加强水利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推动社会化风险防控,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