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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 来源:市水利局
  • 时间:2021-04-08 10: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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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0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陆中湾与十塘、十一塘交叉口;杭州湾新区南部庵东镇及四灶浦水库。

    3、建设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洋水利管理中心

    4、方案编制单位:慈溪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4月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由节制闸工程、河道清淤整治工程和水库清淤工程组成:新建2座节制闸,分别为十塘横江陆中湾东节制闸、十一塘横江陆中湾东节制闸;维修加固2座节制闸,分别为十塘横江四灶浦闸和十一塘横江四灶浦闸;场界江、廿八叉中直江、跃进江、西二中心横江、崔陈路江、马老湾、掘船湾、东一中心横江、新三湾、五灶江、胜利江等11条河道清淤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总长26.41km,其中整治长度19.62km,疏浚长度6.79km,沿河共涉及桥涵建设10座,其中重建桥梁7座,新建桥梁1座,新建管涵2座;四灶浦水库一期清淤工程清淤范围为离开水库大坝坝脚线和库区岛屿坡脚线5m外,以1:5放坡后清淤,清淤底高程为1.30m。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计征占土地面积495.3238hm²,其中永久占地4.0616hm²,临时占地491.2622hm²。本工程总计土石方开挖回填410.88万m³,其中开挖量372.84万m³,回填量38.04万m³,其中自身利用34.40万m³,产生余方338.44万m³。另需商购土石方3.64万m³,其中塘渣3.34万m³,绿化土0.30万m³。本工程总投资3484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665.90万元。本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计划至2024年2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