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慈溪新城河11#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9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蒋老师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慈溪新城河11#地块项目
2、建设地点:慈溪新城河11#地块项目位于慈溪市古塘街道、白沙街道,东至在建文华路、南至在建海通路、西至新城大道、北至北三环路绿化带。项目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30°11′29″N,121°16′32″E。
3、建设单位:慈溪市荣桂置业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浙江清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6月1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主要建设21栋高层住宅楼、4幢2层商业办公楼及相应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局部二层)以及相应的道路硬地、绿化等配套设施。用地红线面积107630m2,总建筑面积为429630.64m2(地上建筑面积324913.74m2,地下建筑面积104716.90m2),容积率3.0;建筑占地面积22069m2,建筑密度20.50%;绿地面积37686m2,绿地率35.0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8359hm2,包括永久占地10.7630hm2和临时占地1.0729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72.20万m3,其中开挖总量59.89万m3,填筑总量12.31万m3;借方10.49万m3;余方58.07万m3,包括一般土方52.13万m3,钻渣泥浆5.51万m3,建筑垃圾0.43万m3;已产生余方10.82万m3,其中约1.00万m3土方运至慈白沙I201907#-A地块进行回填,约1.00万m3土方运至杭州湾0894#地块项目进行回填,约4.00万m3土方运至杭州湾新区通用航空产业园进行回填,约2.00万m3土方运至杭州湾零星垃圾中转站进行回填,约1.00万m3土方运至宁波申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回填工程进行回填,约2.00万m3土方运至徐龙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回填;依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结合已有的清运许可证,后期尚未发生的余方考虑运至杭州湾新区通用航空产业园进行处置,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受单位,可就近利用。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68.2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2.54亿元。本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开工,于2023年8月完工,预计工期为33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