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改意见在2021年5月24日至6月2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1条意见,建议第二条适用范围(二)规划设计栏增加水土保持、区域水影响评价的内容。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和浙江省人社厅2018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精神,不予采纳。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