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水利安全“强监管” 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张洪成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决执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利在建工程更加安全、已建工程运行更加高效、行业管理更加有序,为水利高质量发展和建党100周年提供安全保障。
一、坚持“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根据水利部和省厅、市局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加强对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年初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年中进行半年度工作总结、分析,查漏补缺,推进工作有效有序落地。
二是高频开展专题宣传。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市安委办和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相关要求,从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县水利系统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收看省宣教中心制作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周二夜学学习《宁波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同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三是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范制度,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目标考核机制,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建立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排定时间节点,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到位。
二、加强源头治理,防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一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根据省、市安全督查方案,制定《全县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方案》。开展危险源识别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编制《象山县水利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和危险源管控清单,并下发镇乡街道学习交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42 次,下发检查意见书17份,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和危险源管控363个,机制建设成效显著。结合宁波市信用考评,开展工地安全排查和消防检查103次,组织各单位悬挂横幅和电子屏幕26幅(块)。
二是强化安全日常督查和督查整改。2021年对全县水利工程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查排查,全面掌握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实时掌握工程安全运行动态,按省市要求水库安全管理进行大排查,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重点隐患点进行再次梳理复核,进行跟踪整改,同时严格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维护,形成建管结合,建管并重,监管到边的良好局面。强化水利信息化建设,全力抓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
三是强化汛期安全监管和更新维护。全县81座水库全部完成三人三方案更新,落实山塘水库、海塘闸门、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66名、巡查责任人206名。泗洲头流域、下沈海塘等16个在建项目完成度汛方案审批。强化水文等监测设施养护,完成125个水雨情遥测站,433处水位告警站点检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在自查基础上,于3月份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出58处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充实防汛物资,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并于5月底前完成了全县中小型水库的防汛应急演练,夯实防汛基础。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一是优化水利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计划投入3.1亿元专项资金,开展城镇防洪排涝、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沿海渔港设施建设、海塘安澜建设等103个项目,优化体系,提升防治能力。纵深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物业化,在16个镇乡街道已运行管护物业化基础上,力争今年实现全覆盖,提高水利工程运行效率。
二是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全面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开展水利领域安全执法检查,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截至目前,已上报安全生产信息12条,排查到隐患57个,已全部整改落实。
三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完成《象山县在建水利工程风险分级管控方案》,对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排查整改率达到“双百”目标。借助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服务,安全生产监管联动市场信用监管,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目前未发生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