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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海塘安全监管的几点思考和做法
  • 来源:市水利局
  • 时间:2021-07-30 11: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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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我市海塘安全监管的几点思考和做法

    设施中心  沈浩

    (2021年6月18日)

    我市位于东南沿海,直面西太平洋,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我市沿海台风侵袭频繁。海塘作为沿海第一道水利防御工程,在历次风、暴、潮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保障了沿海地区安全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建设生态海堤,进一步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能力。当前已进入“十四五”发展新时期,建设安全可靠、绿色生态、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的海塘工程体系,努力把我市沿海海塘打造成“重要窗口”的生命线、风景线、幸福线显得尤为重要。设施中心作为宁波市海塘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延续和技术支撑部门,在“十四五”期间将着力强化海塘安全管理,通过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落实海塘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当前宁波市海塘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建成一线标准海塘244条548公里,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占7%,50年一遇占52%,20年一遇占18%,10年一遇占23%,另有备塘(二、三线海塘)35条117公里。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防御标准与保护对象不匹配。自2000年以来,海塘保护区内人口、财富快速增长,城市人口翻番,GDP增长了十余倍,确定保护区防御标准的主要因素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大湾区”建设和“宁波南部滨海新区”等区域的蓬勃发展,沿海地块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保护对象的等级提升,导致部分海塘防潮标准偏低。

    (二)海塘结构存在安全隐患。9711号台风后我市建成的标准海塘成功抵御了历次台风暴潮袭击,但限于当时的建设理念、财力条件和技术水平等因素,海塘防御标准不高、结构较为单薄,建在软土地基上、长期受风浪荷载作用的海塘经过近20年运行,暴露出了不少问题。部分经鉴定为三类塘的海塘还未完成安全鉴定,目前属于带病运行;部分海塘不同程度出现沉降变形,防潮标准降低;部分沿塘水闸结构设施老化破损严重,水闸与海塘连接段有安全隐患,如沉降不均匀导致的开裂、脱空、移位、闸室周边渗水,工程年久失修导致的启闭机重力不足等问题。

    (三)海塘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我市约70%的海塘由镇乡管理,部分海塘产权和管护责任不够明晰,一般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业管护力量较为薄弱。海塘管理配套设施普遍不足,信息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安全监测能力弱,尚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海塘安全运行状态。虽推行了海塘工程标准化管理,但尚未完全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管护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尚未足够、足额到位。

    二、提高海塘安全管理的目标方向

    海塘安危直接关乎沿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沿海众多化工区、重要企业和规划地块等安全,整体提升海塘防范台风暴潮风险的能力,是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防范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迫切需要消除海塘安全隐患、潜在风险,提高防御标准,着力提升防潮御灾能力。

    (一)全力推进海塘安澜工程建设。海塘安澜工程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要求的重大水利举措。全力推进海塘安澜工程,对于我市意义重大。海塘工程本身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工程”,安澜工程则是对此“安全工程”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提升,到2022年,列入省水利厅的问题海塘107公里海塘全部开工建设,到2023年底问题海塘的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到2025年,海塘安澜工程开工建设210公里,完成水利投资70亿元。展望到2030年,海塘安澜工程开工建设500公里,全面建成沿海高标准、多功能的综合防御减灾体系,实现区域相通、功能融通、堤顶连通、内外互通的海塘大格局,全面建成海上长城、生态绿带和文化长廊,助力滨海大都市建设。

    (二)常态实施海塘安全鉴定工作。安全鉴定是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是检查海塘是否带病运行的关键举措。“十四五”期间,设施中心将继续推进海塘及其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鉴定有关工作,落实安全鉴定经费,推进三年滚动安全鉴定计划常态化实施。对已鉴定为三类海塘和三、四类水闸工程,要求必须制定相应安全应急措施,并限期除险加固,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同时要求各地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紧紧围绕建设目标,细化倒排计划,控制关键节点,制定周密可行的进度计划,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与安全,打造精品工程、平安工程。跨汛期施工的项目,要求必须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深化海塘安全管理改革。根据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规划要求,主要做好三方面内容。一是推行产权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依法依规全面划定海塘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核实调整海塘管理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开展海塘工程涉及建设用地、建设用海不动产登记,对权力归属明晰、审批手续完备、已竣工验收的海塘工程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对手续不全、达不到登记条件的,摸清情况、分类处理,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办理不动产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的海塘工程由海塘工程产权人全面履行建管主体责任。二是推行物业化管理。推行集约管理和管养分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工程管护市场竞争机制。把物业化管理作为海塘工程管护主要模式,将海塘工程管护推向市场,实行物业化管理。除海塘工程产权人自设满足海塘管护需要的专业管护队伍外,其余由产权人或其主管部门委托海塘工程专业队伍实施物业化管理,提升海塘工程专业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三是推行数字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数字化管理,在海塘安澜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海塘工程安全监测等感知体系、信息化管理设施及平台,并要求与海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运行。按照海塘工程等级划分确定数字化海塘建设的技术标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动态感知、数据互通、智慧研判、自动控制的智慧海塘管理体系,打造数字海塘,不断提升海塘建设和管理的一体化、智慧化、标准化、安全化水平。

    三、2021年度我市海塘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海塘安澜工程建设。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海塘,大力做好维修加固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在建项目24个,占年度计划的50%。计划新建项目31个,已开工9个,开工率29%。年度投资完成8.6亿元,占比45%,其中海塘、水闸、围垦项目完成1.8亿元,占比22.8%;港工堤、安全+项目完成6.8亿元,占比60.2%。全市累计新开工海塘36km,占年度任务(60km)的60%。为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设施中心专门研究制定了海塘安澜预警管理、现场督导、进展通报和专人报送四项机制。按照项目进度预警机制,至5月底工程进展顺利19个,无严重滞后项目。

    (二)着力加强海塘运行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做好海塘及沿塘水闸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下达2021年全市海塘安全鉴定计划任务,督促推进海塘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全年完成12条海塘、11座沿塘水闸的安全鉴定,至5月底已完成安全鉴定超期到期清零海塘5条、水闸1座。同步加强海塘及沿塘水闸运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强化监管力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海塘运行监督管理。

    (三)持续推进海塘管理改革。推进产权化管理方面,至5月底已完成管保范围划定海塘107条,完成确权颁证53条;水闸管保范围划定303座。物业化管理方面,至5月底已完成物业化管理海塘123条,水闸302座。数字化管理方面,至5月底已实现数字化管理海塘190条,水闸486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