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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二)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
  • 来源:市水利局
  • 时间:2022-11-24 1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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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二)整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574-89385379

    地址: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附件:江东北区厂整改销号单.xlsx


    宁波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