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7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75457978@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钟乐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象山县。
3、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5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主线建设长度约61.45km,其中高架线长30.21km(含跨海段6.2km);路基段长度0.91km;隧道段29.19km,其中地下隧道5.9km、其余为山岭隧道;U形槽过渡段1.14km;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设云龙车辆段及南部新城停车场各1座。全线设牵引变电所2座,分别为云龙牵引变电所和南部新城牵引变电所。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8.267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24.7430hm2,临时占地53.5240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243.11万m³,其中开挖总量923.98万m³,填筑总量319.13万m³;借方264.34万m³;余方869.19万m³。本工程后续余方考虑分类消纳,余方中的拆除料由当地政府负责回收和处理,主要用于场地填筑、房屋建设等;鄞州段一般土石方和携渣泥浆考虑就近运至鄞州区李花桥14号码头、江北区豪城码头进行中转处置,象山段钻渣泥浆暂定运至宁波群惠新型墙体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土方考虑运至象山县城东工业园区、象山大港口-大中庄临港产业园区用于场地回填;多余石方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理。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67.5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24.34亿元。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1月开工,于2026年12月完工,预计工期为48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