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宁波水利网站推出【一把手谈安全】专题,邀请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局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安全生产谈认识、说举措,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
守安于心 践安于行 全力推动宁波水利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晓峰
安全生产是民生之本,直接关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宁波市水利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下,落实安全责任,深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全市水利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一、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全市水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逐层、逐级、逐岗、逐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定《宁波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和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系统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领导,履行好统筹协调责任。其他干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明确单位部门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晰系统内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边界,科学合理分工,形成整体合力。定期召开系统内安全生产会议,对有职责交叉的部门,做到强化沟通、分工合作,充分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全系统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三是落细具体人员责任。辖区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探索安全创建的奖惩机制。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起到震慑作用。
二、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着力消除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严重影响行业形象,必须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把隐患化解在萌芽之前。一是强化风险管控。每季度开展全市水利安全风险分析,对不同时期行业安全薄弱环节作出提醒。加强对台风、强降雨、小流域山洪等专项风险的会商研判,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未雨绸缪。在全市水利建设、运管等重点领域推进风险辨识工作,重大风险实行“一险一案”管控,限制各类安全风险在可防、可控范围内。2021年度全市水利安全风险度较低,在全省排名第一。二是深化隐患治理。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遏重大”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专家检查和监督执法,深入在建工程、水库、水闸、水电站、农饮水等存在安全风险的业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排摸梳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动态管理,督促整改闭环。建立监督通报机制,对责任单位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确保整改问题“清仓归零”。2021年共开展全市性安全检查19轮次,参检人员超8000人次,发现各类问题592个,全部落实整改,整改率达到100%。三是固化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作为市场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标统一纳入全市水利信用动态考评,评价结果与创优评先、工程担保费率等挂钩,尤其在企业投标资信方面作为重要赋分,使市场主体从被动地“要我安全”转向主动地“我要安全”。同时,水行政部门加大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力度,开展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检查,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2021年宁波市水利一般安全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34.6%、26.2%、17.3%,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打好安全生产“连环招”,着力提升本质水平。今年是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三年来,我市水利安全工作着力破题攻坚,坚持纵深推进,在巩固提升成效上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是安全标化创建强引领。进一步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在全市推广“安标工地”、“标化水管单位”评审创建基础上,全面推进我市水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等级评审管理工作。目前已印发相关办法文件,今年年底前确保全市施工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以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引领塑造水利安全管理新形象。二是安全智慧监管强赋能。完成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用平台的迭代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应用范围,突出重点领域针对性,建立工程安全风险数据库,简化操作,加强人机互动,基本实现水利工程从建设到运管全过程生命周期的安全“双控”管理,一定程度提高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效率。进一步加强“双控”系统在全市水利工程中的推广,今年年底前确保规上建设项目和大中型运管工程全覆盖应用。三是安全融合保险强服务。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积极探索保险与水利行业的机制融合,在建设领域首创“工程+安责保险”模式,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工程保险范围。通过“保障+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巡查、评价和培训等活动,协助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管控安全事故风险,排除隐患。我市已经出台实施办法,明确运作原则、保险方案、考核办法等内容。今年年底,全市新开工的水利建设项目均需按要求100%落实参保。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好用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统筹抓好安全与发展,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举措,全面推进宁波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