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宁波市美丽河湖建设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水美乡镇”“农村池塘整治”验收评价细则(试行)》,现将拟确定的2022年度“美丽河湖”、“美丽河湖片区”和“水美乡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宁波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联系电话:0574-89385367(河湖处)
邮寄地址: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邮编:315016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