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市水利局组织对海曙区后湖岗山塘等11项水利工程(排名不分先后)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符合市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标准,其中海曙区后湖岗山塘等10项水利工程拟认定为精品工程;鄞州区横溪泵站拟认定为标准化管理创建合格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联 系 人:洪志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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