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宁波市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事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甬编〔2023〕11号),宁波市水利局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序号 |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拟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水利局 办公室 | 综合岗位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 水利工程、环境工程专业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工作经历。 |
注:1、年龄、工作时间(工龄)以及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以及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2、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起至11月30日。
2.报名邮箱:326054807@qq.com,也可在报名时间段至市水利局409室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宁波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及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邮件主题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市水利局组人处:89385410,禹老师;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面谈主要与应聘人员的交流为主,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面谈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被录用人员需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招聘单位工作,待遇按单位编外用工的标准执行。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