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水利部水利监督工作座谈会(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片区)在宁波召开,水利部监督司司长许文海、水利部监督司督察专员满春玲,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徐洪,浙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留沙,宁波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峰,宁波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翁瑞华参加。
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和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交流近年来水利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经验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会议指出,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逐步构建监督检查体系,水利监督成效进一步凸显,为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进一步完善水利监督体系建设。一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底线思维,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统筹综合监督、专业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认真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二要提高监督能力,推进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科学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目的、依据,监督的内容、对象。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过程管理,狠抓问题整改,牢牢守住水利安全生产底线。三要把握好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瞄准监督目标,将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行业管理的法定职责等作为监督的重点方向和目标,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强化监督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