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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水利局关于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 来源:市水利局
  • 时间:2023-12-20 17: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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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二、联系电话: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奉化区

    3、建设单位: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0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路线全长14.089km,公路等级为八车道高速公路,整体式路基宽度42m,分离式路基宽度2×20.75m,设计时速120km/h,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本项目主要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互通工程和改移工程。桥梁13502m/4座,其中特大桥13249m/3座,中桥253m/3座,桥梁占路线总长度95.83%,扣除桥梁后路基长度587m;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姜山北枢纽),服务型互通1处(鄞州南互通),无平面交叉;设置涵洞138.1m/4道;设置改移工程43处,其中改路5914m/27处,改河16处。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工程占地97.7891hm2,包括永久占地82.9896hm2,临时占地14.7995hm2,永久占地中包括原公路用地28.5453hm2,新征用地面积54.4443hm2。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78.52万m3,其中挖方122.25万m3;填方56.27万m3;外借27.26万m3(包括种植土3.99万m3,塘渣23.27万m3);余方93.24万m3(土石方23.26万m3,拆除料18.21万m3,钻渣51.77万m3),其中18.21万m3拆除料由当地政府部门回收处理,75.03万m3土石方和钻渣拟外运至李花桥4号、14号码头,宁波宜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奉化区莼湖街道朱家垫渣土消纳场综合处理。

    本工程总投资约639942万元,土建投资453443万元。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于2027年11月完工,预计工期为48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