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3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
2、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
3、建设单位: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1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建设内容包括教室和教学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专职科研机构、学生公寓等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2.1482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70.19万m3,其中挖方107.48万m3,填方62.71万m3,借方24.21万m3,余方68.98万m3(含淤泥2.13万m3、钻渣泥浆4.77万m3、一般土方60.58万m3、拆除料1.50万m3)。本工程余方考虑分类消纳,拆除废料和淤泥拟运至宁波市镇海区井一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用于制砖等资源化利用;土方拟运至豪城码头再中转外运至舟山市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陆域形成工程、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于海涂围垦,钻渣泥浆拟运至豪城码头中转外运。若周边项目有需要且时间衔接良好,余方优先就近调运及利用。
工程总投资约75.6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2.85亿元。工程属于补报水保方案项目,已于2023年7月开工,计划2025年6月完工;预留用地四期拟于2025年12月开工、五期拟于2030年开工。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