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水单位:
为科学调配水资源,保障取水户合法权益,促进节水和减排,根据《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要求,经征求意见和审核研究,现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详见附件)给你们。
请各取水单位认真执行,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若取水单位因生产经营发展确需增加年度取水计划的,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超计划取水的(除公共供水企业外),依法依规执行累进加价政策;超许可取水的,依法依规处理。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