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庆丰桥人非系统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庆丰桥人非系统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街道和鄞州区明楼街道,人非系统西起江北区湖西路,东至鄞州区曙光北路,人非桥总长约2140m。起点坐标为经度121°33′20.77″,纬度29°53′38.00″,终点坐标为经度121°34′21.87″,纬度29°53′8.61″。
3、建设单位: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3年2月21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人非系统西起江北区湖西路,东至鄞州区曙光北路,总长约2140m。工程主要由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以及附属设施等组成。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276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81万m3;开挖量2.36万m3,填筑量1.45万m3,借方0.25万m3,余方1.16万m3。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1505.8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895.37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计划2025年2月完工,计划总工期24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