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4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与北仑区。
3、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3年2月2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与北仑区。工程西南起于海曙区宁波西枢纽站,东北止于北仑区红联路站,线路全长39.6km,全部为地下线路。
工程征占地总面积222.57hm2,其中永久占地52.86hm2,临时占地169.71hm2。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048.93万m3,其中开挖总量847.16万m3(含表土剥离8.46万m3),填筑总量201.77万m3(含表土回覆9.75万m3),借方量(商购)197.36万m3,因材质及施工时序不能完全利用挖方,余方总量842.75万m3(其中海曙区477.79万m3,江北区49.16万m3,鄞州区54.97万m3,高新区97.94万m3,北仑区162.89万m3)。余方中表土剥离、堆存及利用由地方政府及市政园林等部门统筹安排,拆除料由当地政府负责回收和处理,主要用于场地填筑、房屋建设等;一般土石方、脱水后的携渣泥浆和物理干化后的淤泥考虑就近运至江北区豪城码头、鑫宏码头、鄞州区李花桥14号码头以及镇海区甬乐码头等进行中转处置,之后由船运至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回填综合利用,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收单位以及资源化利用,可就近利用。
工程拆迁建筑物面积581104m2,拆迁安置采用货币补偿形式,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实施。工程涉及的市政管线需要改迁,包括给排水、雨水、污水、供电、燃气、电信等类型,管线的改迁与房屋拆迁、场平等工作同步进行,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协调市政建设部门及相关运营商实施。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63.6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97.39亿元。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40%由宁波市、区财政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工程建设单位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全线(不含先行站点)计划于2023年3月正式开工,2027年9月建成,总工期55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