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23号)要求,白溪水库水电站已同时获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水电站和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且已填写《申请表》,拟认定为精品工程。按照《浙江省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浙水运管〔2022〕11号)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市水利局组织对奉化区锦溪供水站等6个水利工程(排名不分先后)进行了评价,其中4个水利工程符合市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标准,拟认定为精品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8日
联 系 人:洪志跃
电话号码:0574-89181656
传真:0574-87285517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附件:拟通过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精品工程)水利工程清单.docx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