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位于海曙区鄞江镇、古林镇、横街镇、集士港镇、高桥镇,起点位于小溪港河于光溪村鄞江汇流处,往北延伸,终点位于王家漕下游,河道整治全长约24.315km。
3、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3年9月20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岸线整治和沿线桥梁等建设。整治河道长度24.315km,分别为小溪港5.422km、梅梁桥河7.387km、新沙港河1.476km、湖泊河10.03km,控制河宽35~50m;拆除新建桥梁62座。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0.7303hm2,其中永久占地127.9551hm2,临时占地12.7752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85.20万m3。开挖量334.17万m3;填筑量51.03万m3;外借31.08万m3;余方314.22万m3,包括土方195.23万m3,石方5.20万m3,塘渣11.09万m3,固化土53.16万m3,钻渣泥浆48.99万m3,拆除料0.55万m3。本工程余方考虑分类消纳,余方中的石方、塘渣拟调往周边在建工程综合利用,拆除料、固化土拟运至宁波市海曙住建建筑垃圾处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亿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高桥岐阳砖瓦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土方拟运至海曙区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进行回填,剩余土方和钻渣泥浆拟运往鄞州区李花桥14号码头、江北区豪城码头进行中转处置,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受单位,可就近利用。
本工程总投资约630615.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2082.95万元。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于2027年8月完工,预计工期为48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