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市水利局组织对梁辉水库等6座水利工程(排名不分先后)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符合市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标准,拟认定为精品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联 系 人:洪志跃 电话号码:0574-89181656 传真:0574-87285517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附件:梁辉水库等6座水利工程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