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综合交通中心(GTC)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综合交通中心(GTC)项目
2、建设地点:海曙区石碶街道
3、建设单位:宁波西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1月30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交通中心工程(包括:枢纽各交通方式换乘功能,机场航站楼值机及衔接功能,高铁站房连通大厅及衔接功能,轨道交通衔接功能),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工程,核心区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旅客过夜用房工程,配套业务用房工程,及轨道交通2、6、9、12号线车站土建工程(含东西端部分区间段),并配套完成管线、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3569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6.1759hm2,临时占地面积2.1810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403.42万m3;开挖量341.97万m3,填筑量61.45万m3,外借22.07万m3,余方302.59万m3,包括土方257.85万m3,钻渣泥浆42.44万m3,淤泥1.31万m3,拆除料0.99万m3。本工程余方考虑分类消纳,土方、钻渣泥浆拟运往鄞州区李花桥14号码头和江北区豪城渣土(泥浆)码头进行中转消纳,淤泥、拆除料拟运往宁波市海曙住建建筑垃圾处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收单位,可就近利用。
本工程总投资约133734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28481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于2029年5月完工,预计工期为60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