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土保持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
3、建设单位: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浙江润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11月25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线路全长3.89km,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工程建设内容包括3.00km的道路(路基宽度24.5m),桥梁长度120m,中、小桥20m/1座(中心桩号K3+532.50)、大桥100m/1座(中心桩号K1+758.00),涵洞38道,其中圆管涵30道,箱涵8道;设置1座小净距隧道-皇城隧道,左洞长765m(ZK1+864~ZK2+630),右洞长775m(YK1+864.5~YK2+640.5);沿线改路11处,改河2处,改渠7处;新建灌溉水塘1处(桩号K2+700,面积3644m2)。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工程总占地面积19.6350hm2,其中永久占地19.3975hm2,临时占地0.2375hm2。其中永久占地包括路基工程15.7582hm2、桥涵工程0.3196hm2、隧道工程1.4232hm2、改移工程1.5321hm2、灌溉水塘0.3644hm2。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场地1占地0.2375hm2,施工场地2占地(0.3982hm2)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不重复计列。占地类型包括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
工程挖填方总量64.89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总量37.20万m3(表土2.97万m3,土方14.37万m3、石方18.89万m3、拆除废料0.97万m3);填筑总量27.69万m3(其中种植土1.07万m3、土方7.51万m3、石方0.57万m3、宕渣18.54万m3),开挖自身利用量26.40万m3;借方1.29万m3(其中种植土1.07万m3、石方0.22万m3);余方10.80万m3(其中表土2.97万m3、土方6.86万m3、拆除废料0.97万m3),表土运往象山县石浦镇东卫村、九井村垦造耕地项目和临时堆放在昌国盐场空闲地后期利用,其他余方全部运至石浦科技园回填利用。
工程总投资约49468.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699.27万元。工程于2024年9月开工,计划2026年11月建成通车,建设总工期27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4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