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慈溪市横河镇童岙村梅岭废弃矿山(采矿场地)生态修复工程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土保持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慈溪市横河镇童岙村梅岭废弃矿山(采矿场地)生态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慈溪市。
3、建设单位: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11月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削坡、边坡拦挡防护、截排水系统及生态复绿工程等。施工临建主要包括进场道路、上山道路、表土临时堆场和石渣临时堆场。
项目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削坡、截排水系统、边坡拦挡等工程治理措施,以及边坡和平台挂网厚层基材喷播、坡脚种植苗木复绿等植物治理措施,工程治理区平面面积约14.6770hm2。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6770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27.91万m3,其中开挖总量126.52万m3,填方总量1.39万m3,无借方,余方125.13万m3。本工程余方中石方、宕渣和剥离物作为矿产资源,统一由横河镇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用于其他项目综合利用
本工程总投资约79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6300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开工,2025年12月完工,预计工期为12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