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纪念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围绕“幸福满河湖,人水共和谐”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李溪闸
回首千年,甬水古韵今犹在。
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记者近日从宁波市水文化研究会获悉,水利遗产价值突出,利用传承影响深远,但在全市已入册的408项物质性水利遗产中,有三成保护现状堪忧。
如何破解难题?记者为此走访了相关人士。
三成物质性遗产保护堪忧
自2021年以来,宁波进行了全面的重要水文化遗产调查。“遗憾的是,宁波现存556项水利遗产中,未列入文保单位的有436项,占比78%;除了14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408项物质性遗产中,有三成保护现状堪忧。”参与调研的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授李华敏介绍,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大多未能得到及时修缮保护导致损毁或存在损毁风险;列入文保单位的,保护水平总体较好,但也有部分存在保护不到位等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大部分古代水利工程还在持续发挥水利功能并衍生出别具区域特色的文化、景观功能,成为今日见证宁波水利发展历程的重要文化遗产,但也有部分遗产随着原有功能的丧失而疏于管理维护,或因使用功能的改变而损毁严重,有些遗产甚至濒临消失。”李华敏对此很是忧心。
职责不明确为最大难题
曾在历史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大古塘水利工程,如今在慈溪已难觅踪迹。
日前,在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记者通过现场踏勘发现,那些处于保护空白状态的水利遗产,大多已经不再具有实际使用价值。它们长期裸露在野外,遭受风吹日晒、洪水冲刷甚至人为破坏,建造年代越久远,损毁越严重。另外,随着水系、村落格局的变迁,有些水利遗产遗迹由于河道拓宽等原因,淹没在水体里;有些则因水系改道而脱离了水体,失去了原有的风貌;少数被开发利用的水利遗产往往由于规划欠缺、管理不佳等原因,与周围自然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缺乏有机融合而显得格格不入。
记者在踏勘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已列入保护名录的水利遗产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保护标识不清、界桩缺乏、周边杂草丛生、地理位置鲜有人知、长期无人问津等。
非物质水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同样不容乐观。
“从现状来看,管理职责不明确是保护工作遇到的最大难题。”宁波市水文化研究会会长沈季民认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未经授权而无法实施保护管理。各地对水利遗产保护工作认识的不统一、水利遗产保护工作基础差距大,以及管理权限交叉和管理空白,都给水利遗产保护带来诸多不便和阻碍。
“水利遗产保护机制没有理顺,资金保障、人才人员配备也严重不足,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水利研究与传播载体建设等无章可循。”沈季民表示。
推动立法保护势在必行
沈季民认为,推动水利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势在必行。
通过立法,可解决诸多难题:
明确水利遗产保护范围、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强列入文保单位的水利遗产的保护,详细规定属于非文保单位的水利遗产的保护范围,以及各级政府和文保、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环保、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职责,构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强化水利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一方面要推进科学编制水利遗产保护规划,精准有效制定保护管理措施,合理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的工作范围;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和发挥水利遗产的经济、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结合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乡村振兴、城市发展和拓展旅游资源等需要,明确水利遗产传承与利用的具体措施。
加大保障和支持力度。在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的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传承和利用水利遗产的活动,构建多元化投入和综合利用机制;优化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大专院校培养专业人才,完善激励政策,引导本市及外来人才积极参与,优化表彰和奖励机制;推进对水利遗产资料和档案的整理、挖掘工作,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促进研究和传承。
“目前,我们已完成水利遗产保护的立法调研,期待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推动水利遗产保护更上一层楼。”沈季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