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果展示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7-10 11:02:37 阅读次数:: 来源:宁波人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以及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检查《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助力推进《关于推动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的令》全面落实,继3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带队赴江北区开展执法检查后,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全覆盖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领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等奔赴各区(县、市)开展实地检查,察看河湖长“管、 治、保”三位一体管护体系建设、幸福河湖建设等情况。

    7月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华伟带队赴北仑,对《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泥湾河水环境整治以及东泰河、中河、岩河沿岸公共空间提升改造情况。随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及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区、镇、村各级河长围绕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6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军带队赴镇海,围绕治水护水工作、幸福河湖建设等重点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在澥浦闸站、幸福河湖风情点等地,检查组实地了解镇海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河湖水环境治理以及河长制落实情况,询问当前面临的挑战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随后,组织召开座谈,专题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交流意见建议和应对举措,努力推动检查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6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带队赴奉化溪口镇畸山桥段桃花马游步道附近河道、萧王庙街道滕头村亭下总渠河道检查,详细了解奉化水系分布、河道治理、河长制度落实、幸福河湖建设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各级人大代表、河长代表作补充交流发言。
    6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亚南带队赴宁海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汶溪滨水绿道、汶溪翠谷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双林村民宿集聚区实地检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行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河长制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市县相关部门以及市人大代表、县乡村三级河长代表作交流发言。
    6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印黎晴带队赴象山,就《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象山城区东大河、殷夫公园、水文监测站等点位,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县政府及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河长制实施检查情况汇报,以及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村级河长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