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水域管理体制改革,坚持高位推进、分级管理、双向赋能原则,研究制定宁波市首个《鄞州区水域占补指标化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从源头破解水域占补平衡时空瓶颈,推动水域按规划要求有序推进新增水域工程,进一步改善并提升区域行洪排涝能力和水面率。
一是高位推进,层层压实责任。鄞州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管理办法》起草情况,并提出从深化水域管理改革角度破题;分管区领导亲自带队赴苏州吴江区、常熟市开展专题学习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夯实制度理论基础。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水域占补指标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水利、发改、财政、鄞通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决策咨询、集体审查及审议工作,确保水域占补、储备交易等过程有序开展。
二是分级管理,提升监管质效。全面掌握鄞州区现状水域基础信息和空间数据,坚持“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占补平衡、合理利用”原则,明确水域补偿按重要水域和一般水域实行分类管理,优化河湖水域资源配置,保障公益性、服务性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水生态功能不减弱、水域功能稳步提升。设立“水域占补指标化管理平台”,明确对各类工程项目新增水域实行分类储备和指标有偿交易管理体制,并由区属国企具体负责区内新增水域项目实施、新增水域指标收储等工作,为改革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三是双向赋能,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政银合作,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资体系,推动金融活水、水网建设双向赋能。一方面,结合涉水日常审批全面梳理条件成熟的河道项目,持续加强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协作,探索推广“项目+区域收益”模式,打通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另一方面,融资所得资金可为后续新增水域工程项目实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持续完善水面率控制体系,严守河道水面率底线,提升区域行洪排涝能力。
下步,鄞州区将以《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持续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逐步推广水域确权工作。通过规划引领、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等方式,实现新增水域项目与水域指标交易存量间的动态平衡,做到存入“绿水青山”取出“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