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2024年度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坚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定局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细化年度法治工作任务。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相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复议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年度集体学法8次。局分管领导参加市“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专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业务学习。
2.加强党内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建立水利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结合水利领导干部共同学法需求,将21个党内法规、18个国家法律纳入共性清单,个性清单重点围绕水利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应当学习掌握的省、市两级地方性法规及规章18个,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水利领导干部既学好“公共课”又掌握好“专业课”,提高学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扎实做好政策法规研究,完善地方涉水法治立法
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法治建设,保障我市水利水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10月中旬,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检查,配合完成《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结合我市实际,对水利部《水法》《防洪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多处修改意见建议。对《宁波市梅山湾海域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等20余部(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多次参加市人大、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组织的立法工作调研会、意见征求会议。
(三)进一步推进水利水务督查,强化涉水执法监管
1.推进涉水监督监管工作。年初,梳理印发《2024年宁波市水利水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拟定17方面32项年度监管工作,落实局各处室、单位监管职责,督促各区(县、市)结合重点工作制定、落实督查工作。制定年度抽查监管工作计划,确定重点检查领域对象,每月开展涉水监管抽查。
2.“互联网+监管”监督检查。①根据省权利库事项库清单,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52项行政检查事项(其中双随机抽查事项36项)、水利牵头4项重点专项检查事项和对应的责任处室。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4年市水利局共认领双随机抽查事项36项,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12个(其中水利牵头7个),对36个监管对象开展双随机抽查,引用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数占比100%,配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5个,跨部门监管率达50.8%。③完成“监管一件事”和“综合查一次”监管检查。完成牵头的涉河涉堤建设监管一件事、水土流失监管一件事和水库监管一件事计划制定工作,牵头联络市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部门,按计划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专项检查。配合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部门,开展机动车维修养护、汽车站站前、排污许可联合检查,共开展“综合查一次”重点专项检查任务6个,对12个监管对象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3.市级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和水土保持专项抽查监管。对G15沈海高速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黄家埠矿山项目、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整治工程等开展涉河涉堤和水土保持批后情况专项抽查。2024年共开展专项抽查40余次。
4.河湖库“清四乱”整改销号。对水利部下发的35个疑似“四乱”问题图斑,省级督查下发的47个疑似“四乱”问题开展现场核查,整改销号。对全市市级以上河道(19条)进行无人机航拍,对发现的94处疑似“四乱”问题以清单形式下发给各区(县、市)组织核查整改。
5.涉水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处理。积极推进各地重大涉水违法案件查处。2024年,全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水事违法案件58件,已办结36件,罚款91.62万元。全年各地发责停通知书14份,责改通知书211份,已完成整改185个。市本级共下发执法督办单1件,执法交办单3件。共收到信访件2件,均已及时处理。
6.牵头调处海曙、余姚水事纠纷。7月初,海曙区橫街镇丝岚村公路修复建设过程中导致流经余姚芝林村白岩龙溪河道水质浑浊,芝林村群众认为影响其饮用水取水和小九寨景区景观,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我局第一时间赴现场了解情况,提出应对措施。7月22日,我局组织召开协调会,召集海曙、余姚水利局领导及横街镇、大隐镇干部进行协调,制定问题处理方案,解决矛盾纠纷。本次水事纠纷协调处置及时,措施有力,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1.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年度宣传主题,结合我市水利实际,积极部署活动方案,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载体,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节约用水条例》网络答题活动,全市水利系统共2210人参与两次网络答题活动。在《宁波通讯》发表局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发布水资源公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姚江公园举办“幸福满河湖 人水共和谐”大型广场活动。各地也都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法律法规普法活动。
2.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活动。5月,召开城市节水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镇海炼化分公司和浙江宁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做节水技术报告和经验交流,表彰宁波市节水先锋和宁波市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并组织参观了镇海炼化分公司节水技术设施。利用线下阵地和线上媒体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的节水知识宣传。对建材市场用水器具开展专项调查,确保节水型器具100%。市节水办组织对镇海炼化雨水高效利用设备主题参观,并对镇海炼化长期以来先进的节水经验、做法进行了观摩和学习。
3.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5月,在局大楼滚动播放《民法典-生活的百科全书》宣传视频,宣传视频围绕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
4.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12月,我局印发《宁波市水利局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工作方案》。今年7月,我局筛选三个典型案件庭审视频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共259人观看庭审视频,进一步提高局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达到以案普法、以案警示的普法效果。
5.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10月,我局组织11人参与集中观看“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另有34人自行观看视频课程,共计45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讲课程,对于准确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6.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12月,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局机关和设施中心、水文中心、河道中心、水库中心等下属单位积极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宪法宣传口号等,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河道中心结合国家“宪法宣传周”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和行政执法为主题,邀请资深律师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组织开展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试;积极参加“我与宪法”主题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
(五)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对《宁波市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对《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实施方案(2025-2030年)》等4个重要文件、《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配水工程方案项目合同书》等2个项目合同书、2024年度重大行政预决策事项《宁波市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年)开展合法性审查。
2.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对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个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标准,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对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厅起草的《宁波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2024-2026年)》开展公平竞争初审,并商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会审。9月,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组织局相关处室单位召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贯会议,对《条例》规定作全面解读。对34个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进行每季度公示。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2024年度,我局重大行政预决策事项为《宁波市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年),计划2025年6月完成。
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我局起草的8个市委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5个,宣布废止1个,宣布失效2个。清理9个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继续有效8个,宣布失效1个。清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7个,继续有效18个,废止9个,并在局官网对清理结果进行公示。
5.积极参与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选定宁波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研究作为培育项目,申报2024年度法治宁波建设“最佳实践”培育项目。《宁波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案例申报市法制审核典型案例。吴兴同志《从河道管理角度加强漂流等利用河道水域的经营性活动管理的立法思考》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2024年度法治宁波建设优秀调研成果。
6.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8月份,组织我局5人(机关1人,河道中心4人)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4人通过,通过率80%。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共66人,其中机关36人,水政中心7人,河道中心25人,持证率97%。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继续健全完善水法治体系
根据国家《水法》《防洪法》和省《河道条例》《水域保护办法》修订进展情况,视情开展我市现有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评估,及时开展修改相关准备工作。根据人大、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持续推进涉水执法监管
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涉水监管检查行动。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完善案件移送材料要求,解决部分地区涉水案件移送难问题。探索基层涉水行政强制操作规程,明晰职责,规范强制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落实监管责任,夯实部门和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相关处室、单位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开展全市涉水事项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交办、督办。做好“监管一件事”“双随机、一公开”、河湖库“清四乱”相关工作。
(三)深入开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法律法规,参加典型案件庭审学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涉水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宣传。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各项法制审查
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