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西周镇谭窝山北侧边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土保持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7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西周镇谭窝山北侧边坡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
3、建设单位:宁波象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凯鑫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4月15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边坡长330m,最大坡高102m,工程总治理面积9.7600hm2;其中涉及林地面积7.0771hm2,对其进行边坡生态治理,治理方案为场地整平+削坡+随机锚杆+主动防护网+坡脚挡土墙+平台及坡顶截排水沟+坡面厚层基材喷播+平台挡墙植树绿化;另外治理面积2.6829hm2为原宕底面积,治理方案为场地整平,宕底将原地貌高于6m区域整平至6m,低于6m区域不做处理。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执行。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0.2190hm2,其中永久占地9.7600hm2,临时占地0.4590hm2。工程挖填方总量为105.83万m3,其中挖方103.46万m3(包括表土2.07万m3、石方94.92万m3、宕渣6.47万m3),填方2.37万m3(包括表土2.07万m3、石方0.30万m3),无借方,余方101.09万m3(包括石方94.62万m3、宕渣6.47万m3),其中石方4.30万m3运至象山县下沈港闸改建项目综合利用、16.83万m3运至象山县下沈标准海塘维修加固工程综合利用,其余矿产资源由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委托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
本工程总投资为3462.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71.45万元。
本工程已于2021年3月动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58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