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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4 11:24:53 阅读次数:来源:水利学会

    各区县(市)水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水利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示范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1年1月至2025年7月15日经过专业评价机构的成果评价或行业权威专家的评审,项目成果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水利科技项目。已获得宁波市及以上科技奖项的项目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宁波市内水利科技成果或注册地在宁波市内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水利科技成果,且科技成果应用于宁波市水利建设。

    二、申报材料

    创新奖须按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主要材料有:成果登记证书、成果评价证明(如评价报告、验收证书、评审证书等)、工作总结或技术总结、查新报告、检测、检验报告、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论文论著、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上报时间截止2025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1.水利科技创新奖推荐单位包括各:市水利局各局属单位、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区(县、市)水利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区(县、市)水利学会及市水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推荐单位应当科学遴选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项目;

    2.项目应进行申报公示。各推荐单位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佳莹 18868946810;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丽江东路366号;

    邮  箱:nbslxhxh@163.com

    附件一:申报书

    附件二:主要材料申请表

    附件三:承诺书

    甬水利学〔2025〕10号关于开展2025年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025年宁波市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