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土保持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
2、建设地点:余姚市低塘街道,线路起自周浒公路,终于黄湖村余慈两市交界处
3、建设单位:宁波市通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6月4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路线全长约5.636km。工程全线采用“高架主路+地面辅路”的建设形式,沿线设置高架桥约5636米/1座、地面道路桥梁314米/6座(包括大桥164米/1座,中小桥150米/5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出入口2处。功能定位为次要干线公路,兼顾城市快速路功能,采用一级公路标准,高架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时,设双向六车道,高架桥宽26.5米;地面辅路设计速度60公里/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7.5米。余姚经济开发区电子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开发项目(二期)-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配套工程为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的配套建设工程,本次同步实施,技术标准、道路平面设计同主体工程。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执行。
项目总用地面积46.6974hm2,其中永久占地34.4138hm2,临时占地12.2836hm2。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为245.54万m3,其中开挖方量为131.29万m3,回填方量114.25万m3,外借方量70.71万m3,弃(余)方量87.75万m3。工程借方中石方拟从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双河慈余界至古乍线段)工程进行外借,绿化土拟从余姚市舜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合法经营场所商购。工程弃(余)方中泥浆拟运至余姚市鸿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消纳,土方及拆除料拟外运至余姚市高桥建材有限公司、余姚市姆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消纳。
工程总投资41.59亿元(含主体工程39.32亿元、配套工程2.27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8.10亿元(含主体工程16.36亿元、配套工程1.74亿元),主体工程所需资金除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配套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除余姚市财政筹措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2028年11月完工,总工期37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