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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化:出台《水域生态权益指标化管理办法(试行)》 激活“水经济”新动能
  • 来源:奉化区水利局
  • 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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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30日,奉化区正式印发《奉化区水域生态权益指标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旨在破解水域保护与发展平衡难题,推动水域生态资源市场化、价值化改革。

    一、构建水域管理“新模式”

    奉化水系发达、河网密布,拥有奉化江、县江、剡江等骨干河流及众多小型水库、山塘,水域生态资源禀赋优越。但传统水域管理中“保护与发展脱节、生态价值难以量化、占补平衡缺乏抓手”等痛点未根本解决。此次出台的《办法》,以“生态权益指标化、指标交易市场化、价值实现多元化”为核心,将水域生态功能、防洪能力、景观价值等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可融资的“生态权益指标”,建立“总量管控、指标分配、有偿使用、交易流转、生态补偿”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水域从资源管理向价值管理的转变。

    二、打造生态转化“新机制”

    一是让水域价值“可衡量”。建立水域生态权益指标核算体系,科学划定水域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水面率,将全区水域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分类核算生态权益指标,明确指标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为每一片水域建立“生态价值账户”,让“绿水青山”有了清晰的“价值标尺”。

    二是让开发保护“可协调”。严格落实水域占补平衡制度,明确涉水项目占用水域必须通过“指标购买、生态修复、异地补偿”等方式实现等量置换,确保全区水面率不降低、生态功能不减弱。建立指标交易平台,允许镇(街道)、村集体、市场主体通过交易获得水域占用指标,破解项目落地瓶颈,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让生态红利“可兑现”。将生态指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允许指标在符合规定的主体间有偿流转,交易收益专项用于水域生态修复、管护、补偿,形成“保护—增值—交易—再保护”的良性循环,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

    三、绘就人水和谐“新图景”

    《办法》的出台,是奉化践行“两山”理念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深化水利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生动实践,更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指标化管控,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破解涉水项目审批难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活“水经济”新动能;推动水域生态价值全民共享,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奉化区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施细则、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宣传引导,稳步推进水域生态权益指标化管理落地见效,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奉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