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水务环境集团:
为适应水利工程档案及水利工程信息化(数字孪生)工作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宁波市水利系统专家库设立工程档案组及工程信息化(数字孪生)组,同时开展专家推荐工作,入库(入组)专家参照《宁波市水利系统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甬水利〔2018〕75号)管理,原《宁波市水利系统水利工程档案专家库管理办法》即行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
2.从事档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信息化(数字孪生)建设等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经验丰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管理岗位主持工作满5年以上;
3.熟悉本专业技术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熟悉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活动特点、规律及发展动态;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5.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信息化(数字孪生)建设(包括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网络安全)和维修养护4类)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档案、信息化(数字孪生)建设工作经验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申报者所在单位推荐(第二轮水利工程档案专家也列入重新推荐,宁波市水利系统专家库原有成员可推荐入组),由市水利局、市水利学会组织筛选审核,人选确定后报市水利局党组决定,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纳入宁波市水利系统专家库水利工程档案组及水利工程信息化(数字孪生)组。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工程档案专家及信息化(数字孪生)专家推荐申报工作,并于5月12日前将《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报送到市水利局办公室。
联系人:(工程档案组)刘朝露,联系电话:89385449;(工程信息化(数字孪生)组)李亮,联系电话:87087196。
宁波市水利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