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市级净化水厂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效能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土保持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级净化水厂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效能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鄞州区福明街道、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仑区小港街道、海曙区石碶街道。
3、建设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6年8月2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市级五家净化水厂(长丰净化水厂、岚山净化水厂、福明净化水厂、新周净化水厂和栎社净化水厂)生产工艺优化效率提升、系统设备更替改造效能提升、能源优化改造和信息化数字化改造智慧提升。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926hm2,其中永久占地2.5026hm²,临时占地0.1900hm²。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3.11万m3;开挖量2.10万m3/表土0.05万m3,填筑量0.91万m3/表土0.05万m3,借方量0.00万m3,余方量1.19万m3。本工程余方拟运至李花桥4号14号码头中转处置最终运至舟山市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等项目进行填海造地、宁波柏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宁波市鄞州沈余新型建材厂资源化利用。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收单位,可就近利用。
本工程总投资约127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17.83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8月底开工,2027年8月完工,工期为12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