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亭下-溪下水库)取水许可事项予以公告,若对本项目取水许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水资源管理处提出意见。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拟审批事项 | 取水水源和地点:亭下水库、溪下水库。 取水量:年取水量7560万立方米/年(90%保证率)。 取水用途:原水供水,主要供水对象为宁波市中心城区(桃源水厂及江东水厂)、前湾新区(陆中湾水厂),兼顾向慈溪应急供水 |
公示时间 | 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 |
联系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宁波市水利局 315016 |
联系人/电话 | 崔家浩/89385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