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水利改革,推动产业园区涉水审批制度和监管方式创新,结合本市实际,市水利局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区域水评+涉水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根据工作要求,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指导意见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11月21日-11月2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纸质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或者传真至宁波市水利局。通讯地址:宁波市卖鱼路64号,宁波市水利局水政处,邮编:315016;传真:87187881。电子版意见请发邮箱:375457978@qq.com。 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区域水评+涉水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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