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土保持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187881,传真:87187881
三、电子邮箱:3567462271@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西周镇北侧,北临象山港。
3、建设单位: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6年3月5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条管道,2条隧洞,管道长度共计3015m,隧洞长度共计14365m,主线路总长17380m。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929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0.4822hm2,临时占地面积为28.4470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73.87万m3,其中挖方51.28万m3,填方22.59万m3,借方2.09万m3,余方30.78万m3。余方中的石料拍卖处置,余方考虑分类消纳,奉化区境内土方和拆除料拟运往奉化区莼湖街道朱家垫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置,鄞州区境内拆除料拟运往宁波市鄞州云龙隆丰建材厂进行制砖等资源化利用,土方拟运往鄞州区李花桥14号码头进行中转处置或运至鄞州区瞻岐镇经济开发区南区进行消纳。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受单位,可就近利用。
本工程总投资约8893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071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4月开工,于2029年9月完工,工期为42个月。
宁波市水利局
2026年3月5日